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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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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0W399912/202007-0004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3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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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0W399912/202007-0004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3
发布日期: 2020-07-23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7-23 16:53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忠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县内医疗机构体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经济快速上升期,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生理、心理、社会因素导致发病率高,健康体检是提高他们健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有力保障。健康体检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为员工预防疾病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我县一直以来都是按照双向选择原则进行。据统计,2019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人员)在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人次达4200余人次,其中男性2400余人次,女性1800余人次;在县中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人次达1200余人次。

您提到的“明确县内公立医院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医院”建议,对我县的经济发展有益,但由于我市没有相关政策规定,亦无参照依据,所以实行起来有困难。据了解,宣城市政府也从未明确市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公立医院体检,健康体检双向选择的原则也是优化市场环境、提升体检服务质量的重要方式之一。您在提案中提及的南陵县政府做法,其不属于我市范畴,因此不具备借鉴的依据。我县将通过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环境、满足服务需求、提升服务质量,以吸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县内医疗机构体检。

感谢您对郎溪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