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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9159667/202007-00015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郎溪县城市防汛抗洪指挥部1号令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8 发布日期: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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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郎溪县城市防汛抗洪指挥部1号令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8
发布日期: 2020-07-08
郎溪县城市防汛抗洪指挥部1号令
发布时间:2020-07-08 00:00 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受近期连续强降雨影响,7月7日上午8时,我县县城东门埂水位已达 14 .19m(警戒水位14m),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县近期仍有降雨过程,防汛形势日趋严峻。根据《郎溪县城市防洪应急预案》,郎溪县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发布1号命令如下:

一、根据《郎溪县防汛指挥部关于将防汛IV级响应提升到III级的通知》(郎防〔2020〕58号)要求,启动我县城市防汛III级应急响应。

二、各防指成员单位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根据防汛责任埂段划分,全面加强巡埂查险,落实防汛物资队伍,发现险情,及时有效处置。

三、各防指成员单位要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气象、水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强化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发展变化,及时发布预警;水利部门要做好城区防洪调度等工作,确保城区吴桥、城西、城东、桥东圩四个排灌站安全正常运行;住建部门加强城市内涝监测预警,及时做好城区排涝工作,减少内涝积水影响;其他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预案要求落实好应对防范措施。

四、住建、公安、交通、城管、供电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高考期间的道路交通指挥、道路通畅、城市排涝、电力保障等工作,全力保障高考安全。

五、所有的防汛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所有党员干部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违反防汛抗洪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郎溪县城市防汛抗洪指挥部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