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窗口效能考评工作实施意见
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根据中共郎溪县委办公室郎溪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县直机关效能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办〔2020〕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工作争上游、作风创一流”要求,持之以恒促进政务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环境明显优化;聚焦“放管服”改革,不断创优营商环境,以更好的服务全面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企业满意度。
二、考评对象及分类
考评对象为40个县直部门(含市垂直部门)。按照人员和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具体情况和不同性质划分为三类(见附件1):
第一类(共19个):事项和人员进驻政务大厅的窗口单位;
第二类(共18个):事项进驻,受理和办理环节授权政务大厅“马上办”综合窗口办理的相关单位;
第三类(共5个):经县政府同意单设的六个办事大厅涉及的五个单位。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围绕窗口考评、办件回访方面。
窗口考评:主要考核出勤考勤、服务规范、工作纪律等方面,具体包括审批部门承担我县重大改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依法办事,服务质量、政务投诉等方面。
(一)出勤考勤:
第一类部门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一天四次的考勤打卡,并实行日统计发布,月报告县直工委并反馈至派驻主管单位。
第二类部门由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对“马上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
第三类部门由各单设办事大厅的主管单位自行考勤并在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至数据资源管理局。
(牵头单位:数据资源管理局,配合单位:五个单设大厅的主管单位,完成时限:每月初统计汇总)
(二)服务规范:
第一类部门: 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结合省市具体工作部署,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优化审批流程,加大授权力度,在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做出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做到“最多跑一次”或“不见面审批”。
(牵头单位:数据资源管理局,配合单位:第一类的19个县直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第二类部门:贯彻省市县审批服务相关要求,定期对“马上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落实进驻综合窗口单位日值班制度,相关部门根据排班要求每日落实1名工作人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值班,协助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实现“只进一扇门”;对事项调整、人员变动或审批政策的变化,应及时与“马上办”综合窗口沟通对接;充分做好本单位内部后台的扭转和审批衔接工作,确保审批服务的高效运转。
(牵头单位:数据资源管理局,配合单位:第二类的18个县直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第三类部门:审批服务按照该部门的上级主管要求进行系统规范和标准执行;行业中没有具体的服务规范要求,比照政务大厅统一服务标准;每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办件量在次月5号前上报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室。
(牵头单位:单设大厅的五个县直单位,配合单位:数据资源管理局;完成时限:长期)
为鼓励各单位不断简化办事流程、推行“不见面审批”推出一批“皖事通办”精品事项,现将推行个人事项“全程网办”、做精做优企业办好“一件事”和上线精品“掌上办”事项作为加分项纳入窗口考评,上限2分:
1.个人事项“全程网办”方面。除法律法规规定和确有到现场办理的特殊要求外,实现本部门个人事项100%“全程网办”的加0.2分;为提高网上办件比例,对各单位“不见面审批”办件实行加分制(办件量以系统办件为准),办件量排在前3名的加0.5分,第4名至第10名的加0.3分,第11名后且有办件的加0.1分,无办件的不加分。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个人事项不得强制要求服务对象必须到场,一经发现,扣0.2分/次。
2.做精做优企业办好“一件事”。围绕商事改革、不动产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做精做优为企服务“一件事”,通过事项梳理、流程再造、表单整合、系统开发、源头采集、可溯管理,推进信息集成化、办事便利化、流程标准化,实现一站式办理、一体化服务的加0.2分/项,上限为0.8分;
3.积极上线“掌上办”事项。各部门要积极梳理适合在移动端提供服务的事项,及时上线到“皖事通”移动端,实现各类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每上线一项加0.1分,上限为0.5分。
办件回访: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对各审批窗口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分厅的审批办件进行办件回访,各窗口单位负责提供办件人基本信息(见附件2)。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室每月按一定比例(办件量100件以内的,抽取率为10%但不少于5件;办件量在100-1000件的,抽取率为2%但不少于10件;办件量大于1000件的,抽取率为1%但不少于20件)随机抽取各服务窗口上月办结的审批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形式了解服务情况并评分。
(牵头单位:数据资源管理局;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纪律
第一类部门:严格按照数据资源管理局出台的有关政务窗口作息时间,效能监管、请销假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规章要求执行(见附件3);
第二类部门:由数据资源管理局对“马上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第三类部门:参照第一类单位由各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
(牵头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完成时限:每月初统计汇总)
四、考评方式及分值设置
考评方式包括社会评议、督查评估、投诉评估、创新创优评估四种形式。
(一)社会评议。开展“社会评窗口”活动,通过在政务服务中心或政务办事分厅设置意见薄(占比20%)、网上或窗口评价器评价(占比30%)、深入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占比30%)、群众或企业反映的窗口服务情况(占比20%)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督查评估。效能监管实行四结合。即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巡查与监督管理相结合;数据资源管理局对单设的办事大厅日常业务规范指导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政办口纪检组的明查和县直机关工委会同县委督查、县政府督办相结合;中心日常机查和窗口之间互相督查相结合。按照督查考核要求,全面加强对窗口及单位工作人员巡查、督查。根据制定的考核细则(见附件3)每季度对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出勤考勤、服务规范、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确定各窗口单位分值。
(三)投诉评估。县政务公开办、“12345”热线等单位平台,按来人来信投诉、政府网站互动平台投诉和网络投诉3类渠道,分别提供各单位办理群众投诉的质量、时限和满意度等情况量化评定分值。
(四)创新创优评估。按照“自愿申报、绩效评估、好中选优”的原则,实施考核激励,即采取加分制,对窗口及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方法被推广使用,政务服务工作出色获得省市县书面表彰等情况进行加分。
分值设置: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其中:社会评议,第一类部门考核权重占40%,第二类部门考核权重占50%,第三类部门考核权重占50%;督查评估,第一类部门考核权重占50%,第二类部门考核权重占40%,第三类部门考核权重占40%;投诉评估,第一类部门考核权重占10%,第二类部门考核权重占10%,第三类部门考核权重占10%。创新创优评估最高加分每月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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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汇总
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对各参评单位的考评数据分类进行月汇总,季评定,年度汇总。
六、等次确定
参评单位的等次,根据各单位考评得分,分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评得分90分以上(含)的为“优秀”,85分(含)-90分以上为“良好”,80分(含)-85分之间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单位直接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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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运用
效能建设考评结果由数据资源管理局按季报告至县直工委审定,年度考核分值纳入“社会满意度情况”进行测评,严格按照《2020年县直机关效能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办〔2020〕55号)文件执行,同时结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要求,由数据资源管理局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评优考核。
八、考评时间及要求
效能建设考评工作于2020年6月起开始,至2021年2月基本结束。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在县直机关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平合理,客观公正、群众认可、促进工作的原则下扎实做好考评工作,以督促各单位以提升服务效能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用实际成效取得领导认可、社会满意。
本实施意见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附件1:考评单位名单及分类
附件2:部门办件回访月度办件统计表
附件3: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
2020年6月1日
附件1
考评单位名单及分类
第一类: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公积金、县城管局、县房管局、县消防大队、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委、县供水公司、县燃气公司、县供电公司
第二类: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国资办、金融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委统战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办)、县党史和地方研究室、县委办(档案局、保密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残联、县扶贫开发局、县红十字会、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三类:群众来访办事分厅、公共法律服务办事分厅、人社服务分厅、车辆管理办事分厅、出入境办事分厅、婚姻登记办事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