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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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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7-10
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10 11:57 来源: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数资〔2020〕44号

 

 

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

 

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评对象及分类

考评对象为40个县直部门(含市垂直部门)。按照人员和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具体情况和不同性质划分为三类(见附件1):

第一类(共19个):事项和人员进驻政务大厅的窗口单位;

第二类(共18个):事项进驻,受理和办理环节授权政务大厅“马上办”综合窗口办理的相关单位;

第三类(共5个):经县政府同意单设的六个办事大厅涉及的五个单位。

第二条  对窗口及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从日常效能管理、群众投诉处理、审批服务流程优化、窗口受理无否决权执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评比;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其从事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

考核内容

第一类部门

  1. 人员选派和调整

    坚持和完善中心与各派驻单位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监督体系,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向管理制度”,各窗口派驻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条件和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人员选派,窗口工作人员实行AB岗制度。各单位应严格遵守调整程序和手续,提前将拟确定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简历告知中心征求意见,经中心同意后,在每年年末拟出本年度窗口人员调整方案报中心备案,并及时在次年元月份落实好业务交接正式上岗;各单位派驻的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不得少于一年;窗口首席代表要为正式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由行政审批科科长或副科长担任,并授予行政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监督检查权和窗口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和管理权。窗口工作人员除办公桌椅、电脑外的办公设备的配备由窗口部门负责;县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室要严把窗口人员进驻审核关,深入了解派驻到窗口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程序办理窗口部门人员的岗位调整,对不符合要求人员进驻,有权拒绝进驻;对新进的人员及时建立个人档案;严禁窗口人员兼任窗口审批以外的工作,协助做好窗口服务保障的对接。

  2. 日常管理

  1. 出勤考勤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一天四次考勤打卡,并实行日统计发布;月报告县直工委并反馈至派驻主管单位。

  2. 请销假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请销假实行系统管理与人工管理相结合;工作人员请假需征求窗口负责人意见,落实代岗人员,经政务服务室审查核实同意后方可离岗,请假情况按月分类统计,作为月度考核内容之一。因公因私因病请假两天及两天以上的,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且落实代岗人员后,中心方可备案认同;外出培训或抽调到原单位开展工作的,需提前与中心对接,落实好代岗人员后,再履行相关程序;每月请销假情况统计后反馈窗口人员派驻单位。

)服务规范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和创优营商环境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强本部门审批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协调并解决窗口审批服务中提出的困惑和疑难事项的审批;主动对接本部门自建系统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做好国务院和省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清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政务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办证群众对审批服务的需求,大幅提升“一网通办”“异地可办”能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按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结合省市具体工作部署,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优化审批流程,加大授权力度,在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做出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做到“最多跑一次”或“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进本部门事项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不断提高办件量;落实好“好差评”制度,采取窗口评价器评价、网上评价、短信评价等方式对办结办件及时进行评价;配合中心推动长三角“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智慧政务”、7*24小时不打烊服务等工作有序推进,协助中心加强自助服务区管理,做好内务环境、设备维护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工作纪律

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妄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发布与党的方针政策不一致的错误言论,无不良意识形态传播行为;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同心圆。严格按照数据资源管理局出台的有关政务窗口效能监管、作风建设等方面规章要求执行

强化岗前

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进现场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郎政务办(2016)26号精神要求,提前到岗做好岗前准备工作,确保在工作时间有序开展审批服务。各窗口要自觉做好本窗口卫生工作,保持物品有序摆放,工作区域干净整洁。各窗口在中心设置的自助服务智能设备由各相关窗口负责日常维护和清洁的管理,中心设置的自助服务智能设备由导询员负责日常维护和清洁的管理,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窗口季度考核。

(六)效能监管

效能监管实行三结合。即: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巡查与监督管理科日常检查相结合;政办口纪检组的明察暗访与中心班子成员随机抽查相结合;中心日常检查和窗口之间互相督查相结合。检查结果作为当月“服务之星”和“微笑之星”评选的重要依据。

  1. 提高素质

    加强窗口人员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礼仪的培训;定期开展道德模范讲堂活动,党员干部认真落实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各窗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参加中心团支部和志愿者活动围绕窗口队伍建设、岗位职责要求教育,多形式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推行细微服务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窗口干部的职业素养,强化窗口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理念和强烈的工作激情,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实现政务服务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 加强宣传

    鼓励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关于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提升服务效能。窗口宣传报道,被县级及以上媒体(刊物)和中央、省、市部门及网站采用的均予以加分。

类部门

完善事项进驻人员未进驻窗口单位业务运行机制。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各类服务事项的办理及事项调整工作,做到收件环节在窗口“一次性告知”;协助中心开展咨询帮办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实行综合窗口进驻单位值班制度,进驻综合窗口的县直部门每月按照排班要求安排1名业务熟练工作人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值班,协助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严格落实“窗口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办件模式,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对综合窗口即办件,由事项办理单位依法授权中心办理,确保“即到即办、一次办结”。大力推进本部门事项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不断提高办件量;落实好“好差评”制度,采取窗口评价器评价、网上评价、短信评价等方式对办结办件及时进行评价;配合中心推动长三角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智慧政务”等工作有序推进。

第三类部门

  1. 人员选派和调整

    由主管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进行人员选派和调整。

    (二)日常考勤和请销假

    由各单设办事大厅的主管单位自行考勤和统计窗口工作人员请销假情况,并在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和请销假情况汇总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三)服务规范

审批服务按照该部门的上级主管要求进行系统规范和标准执行;行业中没有具体的服务规范要求,比照政务服务大厅统一服务标准;配合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落实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每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办件量在次月初上报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室。

(四)入驻人员考核考评

参照第一类单位由各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

  1. 考评方式

    第一类部门窗口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汇总考评;对已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汇总考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考评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加分和扣分。加分项以经核实的书面材料为依据,扣分以服务对象向服务中心反映、向有关部门投诉、中心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及对电子监控系统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等为依据。窗口进驻单位在季度考核过程中,加分申请以实际申请日期所在季度为准,对年度突击加分申请一律不予采纳。对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取消事项、精简材料及优化流程的加分申请,一律不予采纳。窗口进驻单位各季度的考核平均分汇总为年度考评得分。窗口工作人员全年12个月的考核平均分为其年度得分。每年的12月份各窗口要对其窗口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窗口工作人员要对个人一年来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书面总结,并填报《郎溪县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郎溪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报中心。依据考评得分,对事项及人员均进驻中心窗口单位,每季度评选“红旗窗口”(评选比例为当季对外服务窗口的20%,得分相同情况下不超过5个),在年度考评加0.1分/次;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季度考核情况通报原单位,各单位要根据考核情况对于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反馈。窗口各季度考核得分汇总为年度得分,每年评选三个年度“优秀窗口”。

    第二类部门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月度值班情况进行汇总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第三类部门实行年度考评。对办事分厅从日常监督检查、“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分中心配合中心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评,依据考评得分,评选一个年度“优秀分中心”。

  2. 考评结果运用

      第一类部门: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指标由人社部门从各进驻窗口单位调剂至中心,由中心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窗口工作人员的优秀等次按考核分值从高到低进行确定,但最低得分不得低于90分。窗口工作人员的称职(合格)等次的得分不得低于70分。窗口工作人员的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得分不得低于60分。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窗口工作人员为不称职(不合格)。中心工作人员实行考评绩效补助,依据“微笑之星”、“服务之星”评选办法,每月评选“微笑之星”(占比当月窗口工作人员总人数15%及“服务之星”(占比当月窗口工作人员总人数10%。每年度评选若干名“优秀公务员”(占总人数20%)、“优秀工作者”(占总人数20%)(依据宣办发〔2013〕20号),上报中心机关党,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同时,每年度评选若干名“优秀聘用人员”(占总人数20%)。派驻到中心不满半年的工作人员不纳入中心考核。“微笑之星”、“服务之星”的评选及奖励,依据《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微笑之星”、“服务之星”评选办法》(郎政务办〔2018〕3号)执行;中心和窗口部门多方面加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关爱,选派到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对积极要求进步的,局党组创造条件予以支持和帮助,每月给予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补贴200元; 工作人员每月因私事请假超过4次或2天(含2天)、产假、哺乳假及因病请假超过7天的扣除当月绩效补助,不参与当月“微笑之星”、“服务之星”评选,因病请假未提供病历等佐证材料的按事假处理;全年因私事请假超过30天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工作人员被中心效能检查通报的,除按考评办法给予扣分处理外,另扣除当月绩效补助20元/0.1分;工作人员被上级部门、媒体、纪检监察部门明察暗访通报的,扣发当月绩效,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问责。

    月度、季度考核结果由中心通过政讯通形成反馈派驻单位,年度考核上报县人社局、县组织部门,作为锻炼选拔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

    月度考核奖励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年度考核评优人员奖励费用,公务员按照财政统一拨付规定办理,事业身份在编在岗人员和临聘人员由派出部门负责。

    第二类部门:参照第一类单位由数据资源局对事项进驻窗口单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承担各部门职能的“马上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微笑之星”“服务之星”评选范围。

    第三类部门:参照第一类单位由各主管部门自行依据考核结果,可比照县政务服务大厅评比“微笑之星”“服务之星”,并予以奖励。

    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2061日开始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原有考核办法一律废止。

    本办法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考评单位名单及分类

附件2::2020年度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绩效考核细则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

考评单位名单及分类

 

第一类19个)医保局、公安局、市监局、住建局、交运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公积金、城管局、房管局、消防大队、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文旅局、发改委、供水公司、燃气公司、供电公司

第二类18个)应急局、水利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办、金融监管局)、烟草专卖局、气象局、县委统战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办)、县党史和地方研究室、县委办(档案局、保密局)、科技经信局、商务局、残联、扶贫开发局、红十字会、审计局、统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三类:群众来访办事厅、公共法律服务办事厅、人社服务厅、车辆管理办事厅、出入境办事厅、婚姻登记办事




附件3

2020年度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绩效考核细则
序号 考评
项目
评分内容和标准 计分情况 备注
1 日常管理 考勤 未考勤打卡。 扣0.1分/人次
2 迟到、早退(以指纹考勤、网上请假和电话记录认定)。 扣0.2分/人次
3 请销假 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空岗时间超过15分钟(不含参加中心会议,接待服务对象等情况)。 扣0.1分/人次
4 每月请事假超过4次或2天(含2天)的。 扣0.1分/次(天) 按超过天数扣分
5 以公出请假外出办事回来后未及时销假的。 扣0.1分/次
6 以外勤外业为名脱岗的,经查实。 扣0.5分/人次
7 工作纪律 工作时间内因事暂时离岗未摆放“暂停服务”工作牌的,或正常办理业务中在窗口摆放“暂停服务”工作牌的。 扣0.1分/次
8 工作时间内离岗未安排代岗人员,影响办事群众业务办理的。 扣0.2分/人次 扣窗口分
9 一个窗口全部空岗 扣2分/次 扣窗口分
10 上班时间非工作人员(包括小孩)滞留在柜台内,工作人员与其闲聊的。 扣0.2分/人次 扣窗口分
11 着工作服、挂牌在办公区域外抽烟或抽完烟聚集聊天的。 扣0.2分/人次
12 办公区域内抽烟的。 扣1分/人次
13 午餐违反规定饮酒的。 扣2分/人次
14 工作时间在大厅内嘻闹打闹、串岗、聊天、吃东西、打瞌睡、网上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剧、看小说、吸烟、提前就餐的、浏览手机页面超过10分钟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打电话超过10分钟的;对正在窗口等待的服务对象视而不见的。 扣0.2分/人次
15 发现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未进入工作状态(如存在擦桌子、吃早点等现象),影响服务对象办事的。 扣0.2分/次
16 工作时间内订收外卖送到窗口的(不能确定个人的,扣窗口0.1分/人次)。 扣0.1分/人次
17 利用工作之便为办事人指定中介代理服务的。 扣0.1分/人次
18 人员
管理
未事先征得中心同意,未严格履行调整手续,擅自调整窗口工作人员的。 扣0.5分/人次
19 进驻人员不满1年调整的(因晋升提拔、职务调整或人员辞职等必须调整的不予扣分) 扣0.2分/人次
20 任命的窗口首席代表为非正式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窗口 扣0.2分/月
21


工作人员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以外的冷、横、硬的服务忌语,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被服务对象投诉、上访,属工作人员主要责任的,每人次扣1分;属服务对象主要责任的,每人次扣0.2分。 扣0.2-1分/人次
22 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差等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 扣2分/次
23 在各类网站及社交平台发表、传播损害中心形象的不实言论。 扣1分/次
24 被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批评曝光或被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以及在明查暗访中被认定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 扣10分/人次
25 在效能检查中被中心通报的扣2分/人次;被县级通报的扣6分/人次;被市级通报的扣8分/人次;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扣10分/人次。
26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 扣10分/人次
2020年度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绩效考核细则
序号 考评
项目
评分内容和标准 计分情况 备注
27





未按中心规定着装的;工作时间未按照《形体仪态规范》中图2-14、图2-18标准示意图佩戴工作牌和荣誉牌。 扣0.1分/次
28 办公区域内审批服务资料、办公用具等物品未按标准化要求有序摆放或责任区域内不整洁的(不能明确到人的,扣窗口0.5分/次)。 扣0.5分/人次
29 办公桌面上摆放除电脑显示器、鼠标、打印机、传真机、叫号器、电话、高拍仪、笔筒、计算器之外的其他物品。摆放与当日工作无关的资料、私人物品,或晾挂、放置衣物的。 扣0.1分/次
30 未按首问负责制要求办理的。 扣0.2分/人次
31 发现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或一次性告知不清楚、不准确被投诉的。 扣0.2分/人次
32 发现要求服务对象提交与申请事项无关资料的。 扣0.3分/人次
33 未按规定保管业务用章、文件资料等机要物品的,或办事人申报材料管理不规范造成缺失的。 扣0.2分/次
34 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加0.1分/次
35 上门服务。 加0.2分/次
36 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加0.2分/次
37 "好差评”管理,服务对象在窗口现场或者政务服务网上对办件进行评价,评价为“非常不满意”的。 扣0.1分/次
38 行政
审批
审批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办结,在电子监察系统出现红黄牌警告的。 黄牌扣0.5分/次,红牌扣1分/次 周园园
39 窗口业务变动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中心的。 扣1分/次 周园园
40 窗口向服务对象收取法律法规规定收费以外费用的。 扣2分/次
41 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 扣0.5分/人次
42 对上级文件要求取消、调整的服务事项不积极配合中心进行取消、调整的,扣0.5分/次;对取消、调整服务事项变相审批,经查实的,扣2分/次。 周园园
43 各窗口未严格执行“窗口受理无否决权”报备制度,经查实的扣0.2分/次;未严格执行“窗口受理无否决权”服务机制,被申请人投诉经查实的扣0.5分/次。 周园园
44 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上数据共享平台提取、核验、确认的材料,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的,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网上公布的申请材料以外的材料。 扣0.5分/项 周园园
45 办理属于安徽政务服务网事项清单内的事项,未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的。 扣0.1分/次 周园园
46 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过程中,推进不力,未按时序进度完成工作任务,未准时上报材料、参加相关会议等。 扣0.5分/次 周园园
47 对涉及到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办理服务事项,因部门间拖拉推诿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的。 扣0.5分/次
48 擅自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等操作;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操作和发送消息;故意干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正常运行;故意编制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 扣1分/次
49


下班后未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电源的。 扣0.1分/次 此项由综合科提供
50 共用设备未按规定使用造成非正常损坏,或保管不善造成遗失的。 扣0.2分/次
51 擅自修改局域网内计算机用户名、IP地址;私接路由器等设备。 扣0.1分/次
52 未经批准,擅自在工作岗位电源上使用电热台板、取暖器等危险用电设备。 扣0.1分/次
2020年度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绩效考核细则
序号 考评
项目
评分内容和标准 计分情况 备注
53 文明
创建
卫生检查评比中排名在后三名的(如:办公区域卫生不整洁,办公设备电脑、主机、打印机等、文件盒等有灰尘的)。 扣0.1分/次 此项由综合科提供
54 数据资源局举办文娱活动和主题学教活动时,无故缺席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活动中途无故离场;不按时交学习笔记等的。 扣0.1分/人次 此项由综合科提供
55 积极主动报名参加中心志愿者活动。 加0.1分/每次 此项由团支部提供
56 加分项 经查实,坚持依法按章办事,不管办事群众如何无理取闹,也不与办事群众发生争吵或争执的工作人员。 加0.5分/次 此项由本人申请,根据监控核实
57 每月坚持10天以上,早上提前10分钟以上到岗,且在中心窗口效能巡查中在岗的工作人员(此项由自己申请,根据考勤打卡和效能巡查记录核实) 加0.2分 此项由本人申请,根据考勤打卡核实
58 被评选为“微笑之星”的工作人员。 加0.2分
59 没有迟到、早退,未请事假、病假的满勤工作人员。 加0.5分 此项由本人申请,根据考勤打卡核实
60 部门分管领导重视窗口工作、关心窗口工作人员,能做到每半月来中心现场办公半天的。 加0.2分
61 个人在政务服务工作及上级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表现出色,受县级书面表彰的加0.5分;受市级书面表彰的加1分;受省级表彰的加1.5分;受国家级书面表彰的加2分。 此项由窗口
主动提供
62 窗口宣传报道,被县级媒体(刊物)采用,每篇加0.1分;被市级媒体(刊物)采用的,每篇加0.5分;被市级部门网站采用的,每篇加0.2分;被省级媒体(刊物)采用的,每篇加1分;被省级部门网站采用的,每篇加0.5分(重复发布采用就高不就低)。 此项由窗口
主动提供
63 各窗口在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有创新举措并可以在各窗口推广的。 加0.5分/次 周园园
64 对各单位网上办事平台办件量实行年度加分制(办件量以录入平台数量为准)。在年度考核中,办件量排在前3名的加0.3分,第4名至第8名的加0.2分,第8名后且有办件的加0.1分,无办件的不加分。 周园园
65 对各单位网上办事平台办件事项覆盖率实行年度加分制。在年度考核中,事项覆盖率排在前3名的各加0.1分。 周园园
66 各单位宣传发动企业或群众在皖事通注册,对注册数量(以各窗口注册用户周报数量为准)实行年度加分制。在年度考核中,注册用户数排在前3名的各加0.1分。 此项由窗口提供,周园园核实
67 主动压缩办理时限(上级文件统一要求的除外)。 加0.2分/工昨日(最高不超过1分) 此项由窗口提供,周园园核实
68 主动精简审批事项中所提供材料和审批环节,经审查属实,每减一项材料窗口加0.2分,每减一环节窗口加0.5分(上级文件统一要求的除外)。 此项由窗口提供,周园园核实
69 服务对象向窗口送锦旗或感谢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提供正常工作职责之外的服务经查实的(如:提供“容缺审批”服务、提供办事流程之外的技术指导或上门服务等)。 加0.1分/每件 此项由窗口
主动提供
70 窗口因政务服务工作出色,受县级书面表彰的加0.5分;受市级书面表彰的加1分;受省级表彰的加1.5分;受国际级书面表彰的加2分。 此项由窗口
主动提供
71 积极配合中心各项工作,在正常工作职责外,为中心工作推进做出贡献的,经局党组研究后酌情加分。 此项由党建办提供
备注:个人每扣0.1分,绩效考核扣20元,扣完为止。个人扣分或加分,其所在窗口扣除或加一半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