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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462M/202007-00004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河湖长APP巡河情况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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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河湖长APP巡河情况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7-10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河湖长APP巡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10 09:37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河湖长APP巡河

情况的通报

县级河湖长牵头部门,各乡镇河长办:

为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按照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第二季度河湖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河湖巡查情况

(一)巡查频次。经统计,截至 2020 年 7 月 2 日,全县第 二季度共开展APP巡河2136次,其中县级河湖长开展巡河37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475次,村级河湖长巡河1624次。

(二)巡河发现问题。县级河湖长巡河发现交办问题 4 件;乡(镇)级巡河发现问题2件,受理上级交办2件,村级巡河发现问题8件。

(三)问题处理。县级河湖长交办问题4件,完成整改2

件,正在整改2件;镇级巡河发现问题2件,已完成整改,受理县级河长交办任务2件正在整改;村级巡河发现问题8件,已完成整改5件,未完成3件。未完成件主要是系统内没有完成销号闭环流程。

二、有关要求

(一)各级河湖巡查工作将作为年度河湖长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二)要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湖工作,要加大河湖巡查问题 整改力度,做到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维护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

(三)各级河湖巡查发现问题要按照闭环流程实行销号管理。

(四)完善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基础数据,在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优化系统流程,便于日常操作。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附件:

1.2020年县级河(湖)长APP巡河情况统计表

2.2020年乡(镇)级、村级河湖长APP巡河统计表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