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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郎溪县公安局解读《郎溪县城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8 发布日期: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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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郎溪县公安局解读《郎溪县城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8
发布日期: 2020-07-08
【部门解读】郎溪县公安局解读《郎溪县城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08 15:47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8年11月1日,县政府出台《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年年初,根据县主要领导批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城区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坚决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统筹推进我县创建文明城市水平,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2020年3月底,县公安局起草《郎溪县城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2、2020年4月23日,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召开2020年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座谈会,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代表就《草案》进行座谈讨论,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

3、 2020年4月29日,县公安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期限为10个工作日。

4、2020年5月29日,县公安局将《郎溪县城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提请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5、2020年6月3日,县公安局将《郎溪县城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6、2020年6月16日,县公安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 “双禁”区域的意见,征求期限为10日。

四、工作目标

1、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2、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整洁、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3、积极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确保《郎溪县城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城区重点区域烟花爆竹做到零销售、零燃放。

五、主要任务

1、通过全方位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城区“双禁”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2、通过进一步整合社区干部、公安民警、城管执法队员、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组成多层次的“双禁”巡查防控力量,全面开展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检查、劝导、巡防、打击等工作。

六、创新举措

1、结合我县实际,全年实行“双禁”分级管控,明确管控级别、时间段及管控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目标、突出重点、压实责任。

2、按照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双禁”工作职责任务,并按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压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

3.加强督查,落实责任追究。

4.强化宣传,加强信息报送。

八、下一步工作

相关各部门、单位、乡镇明确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形成合力,全力推动城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切实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