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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007-00020
组配分类: 生态建设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做好“美丽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3 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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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生态建设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做好“美丽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3
发布日期: 2020-07-03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做好“美丽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03 16:40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探索“三美”模式,创建美丽公路、发展美丽经济、振兴美丽乡村,切实改善全县“美丽公路”沿线景观风貌、村容村貌及人居环境,提升旅游环境质量,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做好全县“美丽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重点整治范围

全县主要交通干道及县、乡、村道沿线,重点是“龙须湖绿道”“通湖绿道”“天子湖绿道”“新和绿道”“伍员山绿道”“大佛山绿道”“雨初绿道”等已建、在建和拟建“美丽公路”沿线范围内的村庄、居民点、老旧厂(场)区、待拆迁区。

二、集中整治时间

2020年6月启动此项工作,其中2020年6月-7月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建立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提升“五清一改”工作标准,突出做好“脏乱差”整治工作

1.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坍塌破房、破旧篱笆、废弃畜禽圈舍、废弃住宅等,清理房前屋后院落、空闲场地、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生产用具、粪堆肥、粪桶粪缸、编织袋、彩条布等,做到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

2.提升路域环境整体水平。清理沿途电线杆、建筑墙体、宣传栏、桥护栏上黏贴的各类牛皮癣,清理悬挂于道路两边、墙上的、树间的非法横幅广告,清理路边菜园、农田各类有碍观瞻的搭挂,提升道路绿化标准,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田园环境。

3.综合整治沿线河塘水体。以道路沿线及周边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水域和岸坡垃圾、杂草、漂浮物。有条件的村庄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4.整治各类老旧和杂乱线路。开展废弃线杆清理行动,有条件的区域可实施“管线入地”工程,确保路域范围天际线明快清爽。

5.禁止和整治违规墓葬。加强乡镇殡葬管理,严格管控“美丽公路”沿线周边违规墓葬,坚决禁止在道路两侧乱埋乱葬等违法行为,对现有墓葬能迁移的尽量迁移,不能迁移的采取堆土、植树等方式进行生态化处理。

(二)配合“美丽公路”建设,打造美丽乡村新亮点

1.大力开展“两香家庭”创建活动。将“美丽公路”沿线村庄的家庭作为“两香家庭”创建活动的重点对象,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道路两侧等地栽种树木花草,提高村庄绿化水平,形成“家有书香,门厅(庭)花香”的良好风尚,塑造村庄优美风貌。

2.营造浓厚的乡村文化氛围。根据“美丽公路”沿线村庄的不同特色,在美丽乡村“五小园”的基础上,围绕“茶叶、樱花、竹海、湖光山色、非遗传承、红色文化”等主题,结合文明创建,加强村口节点打造,精心设计富于特色的标志标识物和景观小品,适当绘制具有艺术文化特色的墙体彩绘,彰显村庄文化内涵,提升村庄文化品味,营造浓厚的乡村文化氛围。

3.鼓励发展“美丽经济”。鼓励“美丽公路”沿线的村民利用自家房屋创办与村庄风格相融合的特色民宿、农家乐,提升乡村旅游配套设施;依托“美迪花世界”等项目,发展花卉苗木种植产业,将沿线村庄打造成备受游客青睐的美丽乡村新亮点,发展“美丽经济”,实现民富村美。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1.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完善村规民约、卫生公约等管理规章,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和路域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真正让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为老百姓的行动日常和生活习惯。

2.强化保洁队伍建设。把“美丽公路”沿线纳入保洁责任范围,引入市场化运行机制,增设保洁员队伍,明确保洁人员的职责、考核和奖惩办法;建立垃圾清运监督制度,对未按时清运的行为采用相应的处罚措施,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目标。

3.制定适合的激励机制。强化激励机制,以美丽乡村中心村为依托,在所在行政村建立“生态美超市”,通过开展环境卫生评比、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等活动,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物质奖励对接,让村民从中得到益处,提高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期间,成立郎溪县“美丽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美丽公路”周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结束后,仍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常态化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县直单位、十字铺茶场等负责对“美丽公路”沿线各自辖区内村庄、居民点、场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成立工作专班,保障工作力量,把这项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实抓好。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村要分村召开动员会,沿路逐家逐户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栏等方式,使“美丽公路”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迅速掀起工作热潮。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及单位要加大对本次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整合交通、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并通过鼓励企业出资、农民自筹等方式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统筹安排使用资金,为本次“美丽公路”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四)加强督查检查。县“美丽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从6月份开始,每周对此项工作开展一次集中调度。7月中旬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并及时反馈问题清单。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对照清单,组织集中整改,确保取得成效。

 

附件:郎溪县“美丽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


郎溪县“美丽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领导组成员名单


为扎实推进全县“美丽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迎接召开全市“美丽公路”建设现场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郎溪县“美丽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肖  阳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叶  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  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虞文胜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工会主席

张  峰  县政府党组成员

韩慈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姚  辉 县政府办主任

潘  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夏继东  县住建局局长

侯新隆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晖  县文旅局局长

包德平  县交运局局长

杨明珍  县财政局局长

汪  强  县民政局局长

祝  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海涛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徐经河  县水利局局长

许嘉升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廖仲凯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建新  县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徐堂德  县国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潘  俊  建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玉平  十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文涛  涛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吕爱福  新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昌华  飞鲤镇党委副书记

徐永林  毕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史铁军  凌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陈敬亭  姚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