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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00R/202007-00004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郎审建报〔2020〕26号城区临时大型货车停车场工程竣工结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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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郎审建报〔2020〕26号城区临时大型货车停车场工程竣工结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06
郎审建报〔2020〕26号城区临时大型货车停车场工程竣工结算
发布时间:2020-07-06 09:41 来源: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8日,城区临时大型货车停车场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住建局对其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概况

城区临时大型货车停车场工程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实施。工程施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安徽宝驹建筑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即合同价)为360.37万元(暂列金30万元),固定单价合同。监理单位通过竞争性报价确定为安徽振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费率1.73%。设计单位经市政园林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直接委托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设计费9.95万元。该工程于2019年9月3日开工建设,2019年12月5日完工,验收评定为合格工程。送审造价为357.25万元。

二、审计意见

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审投发(1996)105号文附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23.54万元应从所报审结算造价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