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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继续做好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排查及整治行业乱象工作的通知 文号: 郎处非办〔2020〕1号
生成日期: 2020-03-20 发布日期: 2020-03-20
关于继续做好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排查及整治行业乱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0 15:41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失,确保区域金融稳定,推动我县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继续做好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排查及整治行业乱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原则,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的要求,继续保持打击全县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好全县金融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排查整治非法金融机构。重点排查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汽车金融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重点整治以“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高利放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业务。重点清理非法理财产品的线上线下宣传,打击在商业楼宇设点、集会推介和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活动;清理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等场所发布非法金融咨询的行为;整治通过传单、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开宣传非法金融产品的行为。

(三)摸底排查重点机构场所。重点摸排非法开展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校园网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媒体、网络平台为非法互联网金融业务提供便利等行为;全面摸排清理县域校园内是否存在“校园贷”、“套路贷”等非法金融行为,切实做好防范“校园贷”、“套路贷”等宣传教育,做好非法高利放贷的宣传遏制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内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外松内紧,开展排查处置。按照外松内紧原则,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报送摸排线索及排查整治情况,提前预防,打早打小。

(三)统筹布局,强化金融维稳。要加强部门联动,突出重点环节,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做到集中摸排,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做好我县金融领域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抓常抓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关于继续做好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   等非法金融活动排查及整治行业乱象工作任务分解表

    

         郎溪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