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圣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各类改性塑料及深加工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2 15:40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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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圣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各类改性塑料及深加工项目环评进行征求意见稿
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各类改性塑料及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10000.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租赁安徽隆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3栋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5#生产车间、7#生产车间),购置粉碎机、清洗机、造粒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0万吨各类改性塑料及深加工项目。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气
项目1#车间1#-14#造粒生产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1#排气筒);1#车间15#-29#造粒生产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2#排气筒);5#车间1F30#-35#造粒生产线与5#车间2F的包装袋生产线、吨袋生产线、PVC磨粉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UV光氧+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3#排气筒);5#车间1F36#-39#造粒生产线与5#车间2F的编织袋生产线、滴水管生产线、喷码、印刷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UV光氧+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4#排气筒);7#车间40#-51#造粒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UV光氧+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5#排气筒)。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新建企业标准(颗粒物≤20 mg/m3)。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新建企业标准(非甲烷总烃≤60 mg/m3)。
2、废水
建设项目排水体制实行雨污分流,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郎溪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钟桥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对钟桥河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风机、空压机等设备。项目主要通过采取隔音、消声等一系列降噪措施,能够保证厂界达标。
4、固废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收集的粉尘、废标签等,收集后综合利用。
(2)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 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的回收利用和处置措施,且该措施均切实有效,固体废物能做到不外排。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安徽圣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各类改性塑料及深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郎溪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圣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8501752379
联系地址:郎溪经济开发区
评价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67891203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富邻广场科研1、2幢6楼1-606室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地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徽圣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