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7000/202006-00079 | 组配分类: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发布机构: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名称: | 【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郎溪县2020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 文号: | 办〔2020〕59号 |
生成日期: | 2020-06-25 | 发布日期: | 2020-06-25 |
为推动落实县委2020年“十件大事”,根据省集体经济办《关于推深做实“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六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市集体经济办继续实施“双十双百”工程有关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郎溪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年-2022年》郎发〔2019〕19号要求,经研究,制定我县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百千万”和市“一抓六动”专项工程,围绕办好县委“十件大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参与、企业带动、社会协同等多方面作用,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提标升级,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目标任务
2020年我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扶持村共计23个,其中:中央级扶强村13个,省级扶强村3个,市县级扶优村5个,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2个。新增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13个;新增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2个。推进全县村集经济经济发展提标扩面,到2020年底,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10%。
三、发展措施
扎实开展“渠道拓宽、帮扶助力、部门联动、党建引领、示范引领”五项行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参与、企业带动、社会协同等多方面作用,助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扎实开展“渠道拓宽”行动。根据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拓宽发展路径,丰富发展模式,切实解决收入渠道单一问题。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的村,可采取发包、入股、联合开发等形式,合法合规发展“资源利用型”集体经济;闲置资产较多的村,可采取自营、租赁、入股、委托运营等形式,发展“资产盘活型”集体经济;产业基础较好的村,可采取自主经营、与新型经营主体及工商企业参股联营等方式,发展“特色产业型”集体经济;区位优势明显的村,可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投资兴建专业市场、标准厂房、商铺门面等,发展“物业经营型”集体经济。
(二)扎实开展“帮扶助力”行动。探索推行“1+3”模式,即将村集体自主发展与政府推、企业带、社会帮相结合,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强化政府帮扶引导,落实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包村联系制度,确保每个重点扶持村有1名县级领导干部具体包联,定期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难题。引导企业辐射带动,持续推进“三变”改革,探索村企合作、村企联建等,力争每个重点扶持村都有1个主体对口帮扶,通过提供资本要素、指导生产经营、发展上下游产业等,带动集体经济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力量,鼓励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强村与弱村结对帮扶机制,实行合作共建、抱团发展。
(三)扎实开展“部门联动”行动。利用现有帮扶平台和机制,巩固深化脱贫攻坚单位包村工作,充分发挥帮扶单位的优势,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项目、资金、技术等支持,帮助帮扶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县委组织部要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探索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选点建设,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县财政局要加强集体经济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人社局要完善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政策,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村级经济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指导,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专业技术人才,指导建立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协调推动各级支农政策、项目等重点向入库项目倾斜。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查处非法侵占侵吞集体资源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县发改委要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相关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规划引领和总体安排部署。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督促落实征收留用地、设施农用地等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政策。县扶贫局要指导推动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县金融监管局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对集体经济项目的信贷、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县税务局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依法依规减征免征相关税费。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做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支持保障等工作。
(四)扎实开展“党建引领”行动。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集体经济做大做强。以实施“五基五力”行动计划和“五聚焦五提升”行动为抓手,继续大力推行基层党建“品牌化”工程。加强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乡村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推进党小组之家“红色基点”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政治功能,增强发展能力,凝心聚力发展集体经济。建强三支队伍,进一步压实县级主抓集体经济工作的党政班子负责同志责任;加强县乡农经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集体经济管理指导;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发展本领,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凝聚各类人才,探索推行乡村振兴人才顾问、集体经济职业经理人等做法,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致富带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打造一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经营人才队伍。动员组织群众,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村民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村民共同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五)扎实开展“示范引领”行动。2020年分别选树2个乡镇、5个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发展模式,分类打造集体经济发展观摩学习基地,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作用。按照“党建强村、产业富村、人才兴村”的目标,评选表彰奖励一批发展路径优、收益效益高的优质集体经济项目和一批工作成效好、带动能力强的发展集体经济能人。加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绩效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激发内生动力。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基层微腐败,促进集体经济规范发展。
四、推进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在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集体经济办牵头组织实施,县集体经济办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乡镇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问题;各村负责具体落实,推动扶持项目落地收益,确保集体经济增长见效。
(二)加大财政扶持。2020年中央、省级扶持强村共16个,已下达扶持资金480万元,每村30万元。县财政按20万元/村标准补齐,配套320万元;市县扶持优村5个,按50万元/村标准扶持,县级安排资金240万元(市级安排扶持资金10万元);县级“消薄村”2个,按20万元/村标准扶持,县级安排资金40万元;共计安排扶持资金600万元。坚持重点扶持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注意整合涉农资金,并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强化运行监管。按照项目可行、程序到位、建设规范、效益明显的原则,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效益评估及检查验收,做到全程监督、公开透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健全基于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利益分配机制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坚守底线,不改变村级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严防腐败,防止贪污、挪用、截留和虚报项目套取资金。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村集体大胆探索、积极尝试。
(四)强化考核督查。继续将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县委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乡镇党委对村(社区)工作绩效考核,作为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措施不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郎溪县2020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0年度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资金安排一览表
3.郎溪县县乡领导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包保联系点安排表
附件1
郎溪县2020年度扶持壮大
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梅长春(县委副书记、党校校长)
第一副组长:吴 改(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非公工委书记)
副 组 长:张 峰(县政府党组成员)
王 勇(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成 员:杨厚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田升军(县纪委常委)
侯新隆(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齐彬(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杨明珍(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江 华(县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
祝 栋(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吴 晓(县扶贫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龙清(县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周光辉(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
陶 清(县税务局局长、党委书记)
龚世红(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建新(郎溪经济开发区<皖苏产业合作园区>
人武部长、党工委委员)
梁 强(县委农工办专职副主任、县农业农
村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杨厚宽同志、侯新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附件2
2020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安排一览表
单位:个/万元
序 号 |
乡 镇 |
扶 持 村 |
扶持标准 |
扶持资金 |
备注 |
1 |
建平镇 |
金桥村、大杨村、精忠村 |
50万元/村 |
150 |
重点扶持村 |
2 |
梅渚镇 |
中房村、黎明村 |
50万元/村 |
100 |
重点扶持村 |
3 |
新发镇 |
官桥村、北山村 |
50万元/村 |
100 |
重点扶持村 |
4 |
涛城镇 |
合溪村、红星村 |
50万元/村 |
100 |
重点扶持村 |
5 |
十字镇 |
水鸣社区、施吴村、天子门村 |
50万元/村 |
150 |
重点扶持村 |
6 |
飞鲤镇 |
湖滨村、王村村、三立村 |
50万元/村 |
150 |
重点扶持村 |
7 |
毕桥镇 |
长何新村、十井村 |
50万元/村 |
100 |
重点扶持村 |
8 |
凌笪乡 |
汤桥村、双庙村 |
50万元/村 |
100 |
重点扶持村 |
9 |
姚村乡 |
妙泉村、潘村村 |
50万元/村 |
100 |
重点扶持村 |
10 |
建平镇 |
南西村、三岔村 |
20万元/村 |
40 |
消薄村 |
2020年资金扶持村共计23个村(21个重点扶持村+2个消薄村) |
2020年扶持资金共计1090万元(中央和省级480万元,市级安排10万元,县级配套600万元。 |
附件3
郎溪县县乡领导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包保联系点安排表 |
||||||
序号 |
包保村 |
包保县领导 |
乡镇联系领导 |
备注 |
||
姓 名 |
职 务 |
姓 名 |
职 务 |
|||
1 |
新发镇官桥村 |
彭禧元 |
县委书记 |
黄云健 |
新发镇党委书记 |
2020年重点扶持村(2020年计划新增50万元村) |
2 |
梅渚镇中房村 |
丁祖华 |
梅渚镇党委书记 |
2020年重点扶持村(“包乡走村入户”联系村) |
||
3 |
建平镇金桥村 |
肖 阳 |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
袁 毅 |
建平镇党委书记 |
2020年重点扶持村(2020年计划新增50万元村) |
4 |
建平镇三岔村 |
2020年消薄村 |
||||
5 |
新发镇东夏社区 |
陈忠才 |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
吕爱福 |
新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2019年扶持村(巩固50万元强村成果) |
6 |
新发镇庄沿村 |
2019年扶持村(巩固2019年消薄村成果) |
||||
7 |
飞鲤镇王村村 |
陈向阳 |
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
常竹军 |
飞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8 |
飞鲤镇三立村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
9 |
十字镇新和村 |
梅长春 |
县委副书记、党校校长 |
宗 杨 |
十字镇党委书记 |
2019年扶持村(巩固50万元强村成果) |
10 |
建平镇大杨村 |
叶 鸿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潘 俊 |
建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11 |
毕桥镇十井村 |
曹 江 |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
邹宗斌 |
毕桥镇党委书记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12 |
十字镇施吴村 |
张 军 |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陈玉平 |
十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2020年重点扶持村(“包乡走村入户”联系村) |
13 |
新发镇北山村 |
吕海波 |
县委常委,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
温正明 |
新发镇人大主席 |
2020年重点扶持村(“包乡走村入户”联系村) |
14 |
梅渚镇黎明村 |
吴 改 |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非公工委书记 |
陈爱国 |
梅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15 |
涛城镇合溪村 |
虞文胜 |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 |
缪 赟 |
涛城镇党委书记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16 |
姚村乡潘村村 |
王 循 |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
邹红青 |
姚村乡党委书记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17 |
凌笪乡汤桥村 |
胡红蔚 |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意识形态工委书记 |
王有文 |
凌笪乡党委书记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18 |
凌笪乡双庙村 |
李少中 |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
史铁军 |
凌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19 |
建平镇盆形村 |
邵宇华 |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薛 亮 |
建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2019年扶持村(巩固2019年消薄村成果) |
20 |
建平镇朱侯村 |
徐杰保 |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
胡朝明 |
建平镇党委副书记 |
2019年扶持村(巩固2019年消薄村成果、“包乡走村入户”联系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党支部第一书记) |
21 |
凌笪乡岗南村 |
黄广林 |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
唐 敏 |
凌笪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2019年扶持村(巩固消薄村成果) |
22 |
建平镇精忠村 |
张 峰 |
县政府党组成员 |
薛 亮 |
建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2020年重点扶持村(“包乡走村入户”联系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党总支第一书记) |
23 |
飞鲤镇湖滨村 |
崔鸿斌 |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
潘荣智 |
飞鲤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2020年重点扶持村(“包乡走村入户”联系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党支部第一书记) |
24 |
十字镇天子门村 |
姚来顺 |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
方志勇 |
十字镇人大主席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25 |
涛城镇红星村 |
韩慈惠 |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
刘文涛 |
涛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26 |
建平镇南西村 |
王 勇 |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
李小兵 |
建平镇人大主席 |
2020年消薄村、“包乡走村入户”联系村 |
27 |
新发镇涧西村 |
姜圣林 |
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
冯久成 |
新发镇党委副书记 |
2019年扶持村(“包乡走村入户”联系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党总支第一书记) |
28 |
涛城镇梅村村 |
章 泽 |
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 |
袁有云 |
涛城镇党委副书记 |
2019年扶持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村委会第一主任) |
29 |
十字镇水鸣社区 |
冯后祥 |
县政协副主席 |
刘昌华 |
十字镇党委副书记 |
2020年重点扶持村 |
30 |
建平镇西郊村 |
宛冬梅 |
县政协副主席 |
张连友 |
建平镇党委委员 |
2019年扶持村(巩固2019年消薄村成果) |
31 |
毕桥镇灯塔村 |
夏则成 |
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
罗朴乐 |
毕桥镇党委副书记 |
2019年扶持村(“包乡走村入户”联系村) |
32 |
梅渚镇复兴村 |
赵明龙 |
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
潘 俊 |
梅渚镇党委副书记 |
2019年扶持村(“包乡走村入户”联系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党总支第一书记) |
33 |
毕桥镇长何新村 |
孙海豹 |
县人武部政委 |
徐永林 |
毕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2020年重点扶持村(“包乡走村入户”联系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党总支第一书记) |
34 |
姚村乡红旗村 |
王少春 |
县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
陈敬亭 |
姚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
2019年扶持村(巩固2019年消薄村成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党总支第一书记) |
35 |
姚村乡妙泉村 |
刘伟栋 |
县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
徐铭峰 |
姚村乡党委副书记 |
2020年重点扶持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党委第一书记) |
36 |
建平镇建桥村 |
邱金凤 |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
夏和斌 |
建平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2019年扶持村(巩固2019年消薄村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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