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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006-0005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7 发布日期: 202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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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7
发布日期: 2020-06-27
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6-27 15:09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居民小区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管理,为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一)加快整治改造。针对我县老旧小区物业配套设施滞后的现状,我县2016年开始先后对东升花园、中港小区、中港新村、安苑小区、清和苑进行整治改造。通过对地下管网、消防、路灯、道路、监控、非机动车充电设施等改造,增设机动车位,逐步将物业推向市场。今年预计投入670万,对兴昌花园等9个老旧小区进行整治改造。

(二) 加大政策扶持。根据我县老旧小区现状,县政府要求县住建局深入一线调研,并草拟了《关于城区政府投资安置小区及老旧小区调研报告》,目前,正在针对老旧小区收费标准低、物业费不足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

(三)加强监督管理。根据《郎溪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由建平镇负责加强老旧小区管理,结合文明创建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将财政补贴资金与考核情况挂钩,努力规范物业服务。

(四)推进业委会建立。指导社区做好业委会的成立和换届工作,通过开展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引导业主委员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有序参加物业管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行为活动。

感谢您对我县老旧小区管理的关注、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