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05 08:28
来源: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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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发挥新闻舆论及社会监督作用,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发布应急管理重要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树立政府形象,经研究决定,建立应急管理新闻发布制度。
一、新闻发布主要内容
(一)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定、重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发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情况;
(四)发布重特大自然灾害灾情和防灾、减灾、救灾情况;
(五)根据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和不真实报道的负面影响;
(六)发布其他重要信息。
二、新闻发布主要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由局领导或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二)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记者座谈会、新闻吹风会。由局领导或局新闻发言人,介绍相关情况。
(三)网络新闻发布。在县政府应急管理局栏目公开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新闻报道。
(四)书面新闻发布。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媒体分发新闻稿件。
三、新闻发布工作管理
(一)新闻发布工作由局领导,局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和承办。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记者座谈会、接受记者采访,由局办公室统一策划,相关科室提出建议,由局领导签发后实施。
(三)根据局领导指示要求,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件或新闻素材等方式发布信息的,须经办公室会签,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发表个人观点。
(四)局领导同意组织的新闻发布活动,由局办公室统一邀请新闻单位记者参加。
四、新闻发布稿件的收集和审批
(一)新闻发布所提供的新闻通稿和相关背景材料,按照职能分工,由有关科室起草,经对口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主要领导审定。
(二)新闻发布之前,由局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研究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
五、其它要求
(一)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重大新闻应由相关科室在第一时间草拟新闻发布稿件。
(二)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新闻报道情况,进行安全生产舆情分析研判,为局领导提供有关舆情信息。
(三)各科室要及时起草重大新闻稿件,提供权威答问口径,确保新闻信息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