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民政局>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512/202006-00022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0年郎溪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02
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512/202006-00022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0年郎溪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02
2020年郎溪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
发布时间:2020-06-02 17:04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民救〔202029

 

郎溪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郎溪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十字铺茶场社会事务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政工作和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2020 年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和《2020 年宣城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各项目标任务。我局制定了《2020年郎溪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0 年郎溪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DBSTEP_MARK
FILENAME=1586399886637.doc
MARKNAME=郎溪县民政局
USERNAME=民政局收文员
DATETIME=2020-04-09 10:42:02
MARKGUID={609FABF1-C558-45C6-AA24-D0CCD4E2B751} 

 

 

202049

 

 

 

 

 

 

 

 

 

 

 

 

 

抄送:宣城市民政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十字铺茶场社区管委会

2020年郎溪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20 年是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根据省民政厅《2020 年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20 年宣城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宣民社救2020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0年郎溪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民政所在415日前出台本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加强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结合即将开展的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4-6月份开展一次农村低保全面排查;从5月份起,610日、910日、1210日前报送本季度的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工作台账及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完善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县民政局确定张云尧同志专门负责联系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联系电话7024403,乡镇民政所也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治理重点

各乡镇民政所要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并清理纠正在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因病因疫致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等工作中存在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强化主动发现机制,对已开展的农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要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

重点做到: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4-6月份开展一次农村低保全面排查。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

(二)临时救助有困必帮有难必救。检查是否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先行救助是否落实备案手续,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提质增效。检查是否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我县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 60%和不低于当前低保标准的 1.3 倍就高不就低的要求落实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

(四)因疫致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检查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对象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全面了解救助对象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五)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作风严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六)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要完善建立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以查处促整改。要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

(七)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 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反馈

继续抓好《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按季度汇总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落实情况。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核对机制,拓展数据核对范围,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清理纠正“人情保”、“错保”、死亡人员拿救助等问题,提高精准救助率。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各乡镇民政所要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问题汇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乡镇纪委监委。开展明查暗访,建立督办制度。每季度,县民政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掌握基层低保经办第一手情况,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信访、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县民政局将直接督办,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

县民政局、各乡镇民政所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按季度更新,各乡镇民政所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2020 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数据统计表》以及本乡镇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务必做到数据准确及时。6 10 日、12 10 日前各乡镇民政所要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