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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462M/202006-00001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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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462M/20200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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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6-01
郎溪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01 15:42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郎溪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河湖长牵头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郎溪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县级总河长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8日

 

 

郎溪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为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全面转向“有实”,持续改善河湖面貌,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部署,依据《安徽省2020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皖河长办〔20209号)、《郎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办〔201771号)、《郎溪县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办〔201849号)和“一河(湖)一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推深做实河长制,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水岸同治,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六大任务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通过全面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大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全县水环境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减退、生态不退化。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216亿立方米,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4%、24%以上。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达到83.3%,县级、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1.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明确“十四五”期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和目标任务分解。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工作,实行计划用水。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和管控,大力提升水资源调控和保障能力,组织完成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

2.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5以上;实施工业节水改造,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能行业发展和项目准入,2020年创建1~2节水型企业;推进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园区、节水型教育基地等建设。推广节水型器具使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各乡镇)

(二)提升水域岸线管护水平。

3.强化水利基础支撑加快推进钟桥水库新建、水阳江中游治理项目(郎溪段)前期准备工作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钱浒站扩容改建等在建项目建设任务,制定新建项目以及谋划项目计划,分年度实施。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有关乡镇)

4.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完成主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编制水域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公告划界成果,设立管护范围界桩。健全河湖日常管护机制,鼓励增设公益性岗位,织密管护员网络。(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三)合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5.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控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实施入河排污口总量控制、增减挂钩。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6.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三大革命”,扎实推进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确保如期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2020年,在中心村建设基础上,计划打造12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培育6个村强、民富、景美、人和的重点示范村。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和环境卫生保洁机制,逐步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中转、县集中处理”模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7.取缔“十小”企业,整治“散乱污”。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8.加快城镇污水治理全面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加快老旧城区等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切实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9.推进船舶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大力实施航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实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现有船舶全部完成达标改造,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污水垃圾、直排洗舱水以及非法接收转移船舶废油等行为,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牵头单位: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加强水环境系统治理。

10.加大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南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实施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推行流域“控磷”措施,持续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南漪湖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实施梅溧河水体综合整治方案,水质优于Ⅴ类。实施新、老郎川河水质改善方案,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各乡镇)

11.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农村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调查评估与保护工作。实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达标评估分数在90分以上;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12.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加强老郎川河、新郎川河、钟桥河、长溪河、梅溧河及南漪湖等重要河流断面、重点水域的水质监测,加快推进新郎川河栗园口自动水质监测点建设,加强城区水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持续推进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实行双向补偿。(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13.强力推进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东湖生态公园建设、城区水系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老郎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滨河路景观绿化工程等,实现“引水入城,活水绕城”。(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14.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从“查、治、管”三个方面,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0年底前,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台账,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和体系建设,启动试点示范,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消除黑臭水体,恢复水体清澈。(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

(五)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

15.加快湿地建设管护。编制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实施县域“三河”、“三库”周边造林绿化、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生态修复和保护等工程,推进矿山弃采区“复耕复绿”。加强南漪湖近岸圩区等区域农田林网建设。组织实施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井庙片区、高井庙省级森林公园、南漪湖东湖等为代表的重要生态区域保护工程。(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部门: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16.加强水量科学调度。保障河道断面水生态环境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合理生态水位。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南漪湖生态蓄水量保障。(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

17.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调节功能、河湖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配合部门:各乡镇)

18.培育河(湖)长制示范典型河段。发挥示范带动辐射效应,以点带面、连线成片,以标准化引领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形成乡有示范点、县有精品点,整体提升河(湖)长制示范点建设。2020年各乡镇完成1处示范河道(段)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各乡镇;配合部门: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交运局)

(六)强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

19.加强执法监管。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排、乱采、乱占、乱建、乱堆、乱捕等行为。推持续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和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河长办;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各乡镇)

20.规范河道采砂。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开展“蓝盾2020”“清江清河”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深化砂石资源管理改革,探索政府统一经营模式,实现砂石资源科学、有序、可持续利用。(牵头部门: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有关乡镇)

(七)强化措施保障,推进任务落实

21.强化河湖长履职。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发挥河长、湖长牵头优势,运用签发河长令、调度督办等方式组织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调解决责任河湖重大问题,加强相关责任部门和下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督导,推动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压紧压实乡(镇)村级河长、湖长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牵头单位:县河长办;配合单位:县级河湖长牵头部门、各乡镇河长办)

22.强化督查暗访。加大对河湖动态管控,强化对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跟踪督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暗访。全面运用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巡查发现问题交办和跟踪督办。(牵头单位:县河长办,配合单位:县级河湖长牵头部门、各乡镇河长办)

23.健全制度机制。建立“点对点”、“长对长”的问题整改包保责任;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社会监督员体系;全面推进河(湖)警长制和生态检察官制,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牵头部门:县河长办;配合部门:县级河湖长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各乡镇)

24.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河长、湖长和管护员先进典型,加强基层经验推广及管护成效宣传,加强河长、湖长培训,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河湖保护,加强中小学爱水节水教育,推进河(湖)长制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共同营造管水、护水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河长办;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

25.强化考核激励。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树典型、学先进、当模范的良好工作氛围。(牵头单位:县河长办;配合单位:县政府办(目标办)、县级河湖长牵头部门、各乡镇河长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狠抓责任落实,扎实履行河长、湖长职责,实现河长、湖长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下一级河长、湖长抓落实,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按照责任分工,不折不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实施项目支撑。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向上级争取一批夯基础、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的涉水项目,为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供坚实的项目支撑。

  (四)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河湖长工作的支持力度,重点为污水治理、饮水安全、河湖管护等项目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