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大攻坚战> 污染防治(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索引号:
11341700MB1714830K/202005-0003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苏盛织染有限公司年产4080万米纺织复合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7
索引号:
11341700MB1714830K/202005-0003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苏盛织染有限公司年产4080万米纺织复合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7
安徽苏盛织染有限公司年产4080万米纺织复合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7 15:43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苏盛织染有限公司年产4080万米纺织复合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苏盛织染有限公司年产4080万米纺织复合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7033916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4080万米纺织复合面料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郎溪县十字园区,经都十六路南侧,经都三路东侧

建设单位:安徽苏盛织染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郎溪县十字园区,经都十六路南侧,经都三路东侧,总占地面积56.36亩,总建筑面积42954.45m2。项目主要从事纺织复合面料的生产活动,所生产的纺织复合面料主要为人造革,投产后可年产纺织复合面料4080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本项目循环冷却废水和蒸汽凝结水用于喷水织机用水,不外排;综丝清洗废水和喷水织机废水经厂内建设的1座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80%回用于喷水织机用水,剩余的20%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接管经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

1)浆丝废气

1套紫外光高级氧化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串联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开布机涂覆、烘干废气

开布机涂覆、烘干废气经1套紫外光高级氧化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串联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

3)密炼废气+开炼废气+过滤废气+压延废气

上述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高压静电回收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串联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15m高的排气筒。

4PVC树脂粉、碳酸钙拆包投料废气+高搅废气+密炼投料废气

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5)发泡剂、稳定剂拆包投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6)发泡废气

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循环水间接冷却装置+1套高压静电回收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串联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7)涂层机涂覆、烘干废气

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紫外光高级氧化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串联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8)导热油锅炉废气

采用FIR烟气内循环燃烧器的低氮燃烧工艺,导热油锅炉废气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9)调胶废气

1套紫外光高级氧化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串联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导热油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执行《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195号)中的相关要求;其它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和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的标准要求

3.废化纤丝、废综丝板、废滤网外售;过滤废料、回收的增塑剂、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机油、废导热油等,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按要求规范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本工程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风机设置隔声罩,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底座设减震垫、留减震槽、接口处做挠性连接,局部设置隔声罩,在综合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应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标准。厂界东侧121米处十字商贸城应满足2类声环境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