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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14830K/202005-00027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风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SMC材料污水净化槽、10万套BMC材料猪用漏粪板、50万套新型树脂材料复合井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5-25
索引号:
11341700MB1714830K/202005-00027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风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SMC材料污水净化槽、10万套BMC材料猪用漏粪板、50万套新型树脂材料复合井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5-25
《宣城风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SMC材料污水净化槽、10万套BMC材料猪用漏粪板、50万套新型树脂材料复合井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5 11:33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风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SMC材料污水净化槽、10万套BMC材料猪用漏粪板、50万套新型树脂材料复合井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城风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SMC材料污水净化槽、10万套BMC材料猪用漏粪板、50万套新型树脂材料复合井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7033916

   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SMC材料污水净化槽、10万套BMC材料猪用漏粪板、50万套新型树脂材料复合井盖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风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建平大道56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宣城风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在郎溪经济开发区,建平大道56号,投资20000万元,建设年产30万套SMC材料污水净化槽、10万套BMC材料猪用漏粪板、50万套新型树脂材料复合井盖项目。

项目嫁接利用宣城洵优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工业用地33333.33平方米(约50亩),在原宣城洵优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已建空置生产车间1#1F)、2#1F)和已建办公综合楼(3F)和宿舍楼(3F)等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根据生产需要在2#生产车间相邻东侧扩建13#生产车间(18m×66m)和14#车间(面积为1318.5平方米)作为生产场所,最终形成年产30万套SMC材料污水净化槽、10万套BMC材料猪用漏粪板、50万套新型树脂材料复合井盖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筒料仓呼吸粉尘,小料计量粉尘、预搅拌废气,搅拌废气,模压废气,冷却废气,焊接烟尘和食堂油烟等。

1)筒料仓呼吸粉尘

进仓呼吸粉尘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小料计量粉尘、预搅拌废气和搅拌废气

项目设搅拌和搅拌间(30×18×5m1间,在各设备上方以及房间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捕集预搅拌和搅拌废气,项目引风机分风量为60000m3/h使房间处于微负压状态项目在搅拌和搅拌间内设小料计量间4×3×3m1间,在房间上方设置集气罩用于收集计量粉尘。捕集的废气经1袋式除尘器+1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经1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收集的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9t/a,排放浓度为0.021mg/m3,排放速率为0.0013kg/h;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量为0.028t/a,排放浓度为0.064mg/m3,排放速率为0.0038kg/h;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05t/a,排放浓度为0.013mg/m3,排放速率为0.0008kg/h

项目小料计量粉尘、预搅拌废气和搅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苯乙烯和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苯乙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

3模压废气冷却废气

建设单位拟对模压机、成品暂存区进行整体封闭,即在车间生产线做一个整体封闭房,顶部抽风,人员进出面采用软帘封闭,生产线设计风量为126000m3/h342000m3/h引风机),可以达到微负压的收集效果。捕集的废气经3废气处理系统(每套废气处理系统包括1台过滤+1台低温等离子装置+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3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2~DA004)排放。

项目模压废气和冷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VOCs和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苯乙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4)焊接烟尘

焊接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5)食堂油烟

本厂区内设有型食堂,食堂配置2个灶头,每天做饭时间按4h计。食堂每人每日消耗食用油预计0.05kg/d,拟定就餐职工人数为80人,则消耗食用油约1.20t/a,在炒菜时挥发损失约3%,则油烟产生量约0.036t/a。食堂配有油烟净化器,风量为4000m3/h,则油烟产生浓度为7.50mg/m3。项目拟采用油烟去除效率为80%的净化设施进行油烟净化,则油烟排放量约为0.007t/a油烟排放浓度预计为1.50mg/m3本项目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门的油烟通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排放要求

2废水

厂区雨水通过开发区雨水管网排放;食堂废水经厂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排污管道接管入郎溪经济开发区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钟桥河,郎溪经济开发区东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经采用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

项目产生的钢筋边角料、玻璃钢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和除尘灰经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这些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文件、郎溪县环境监测站。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