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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005-00025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腾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台旋转接头、3000台航空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5-25
《郎溪腾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台旋转接头、3000台航空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5 11:21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腾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台旋转接头、3000台航空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郎溪腾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台旋转接头、3000台航空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7033916

   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18万台旋转接头、3000台航空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郎溪腾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郎溪腾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台旋转接头、3000台航空零部件项目位于郎溪经济开发区建平大道以西。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拟占地面积72亩(约合47995m2),总建设面积33908m2,其中车间1#建筑面积约19442m2,车间2#建筑面积约9360m2,综合楼建筑面积3484m2,食堂建筑面积1282m2,门卫建筑面积40m2,配电所建筑面积30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8万台旋转接头、3000台航空零部件。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厂区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涂装线废水、热水炉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涂装线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同热水炉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并接管入郎溪经济开发区东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钟桥河,废水排放应满足郎溪经济开发区东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①石墨粉尘(颗粒物)

项目产生的石墨粉尘经设备一侧抽风罩收集汇入1根总管,之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颗粒物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②抛丸粉尘(颗粒物)

项目抛丸为密闭自动抛丸,位于车间1#,产生的粉尘由抛丸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同一根总管,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③喷漆废气、漆料烘烤废气(VOCs、二甲苯、颗粒物)、树脂固化废气(甲醛、酚类)

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及玻璃纤维过滤棉过滤后同油漆烘干废气、树脂固化废气合并经1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喷漆废气及油漆烘干废气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二甲苯、VOCs排放应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面喷涂行业标准中要求。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甲醛及酚类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④热水炉及烘烤炉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

本项目烘烤炉采用天然气燃烧作为热源,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项目烘烤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主要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及《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通知中相关要求。

⑤淬火油雾

项目淬火油雾(油雾)经密闭收集由1套“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油雾排放满足应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要求。

3)噪声

噪声主要为生产时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为75~95dB(A) ,经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治理后,项目噪声能被明显消减,厂界噪声排放应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石墨、金属废料、废钢丸、抛丸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废漆桶、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淬火废油、废乳化液、废研磨油、脱脂槽渣及污水站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防雨淋、防日晒、防渗漏的安全防护措施。

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发改委。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