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安徽省审计相关规定,我局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郎溪县实验小学、第二中学、实验初中等学校2019年校舍维修项目(三个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教育体育局对其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概况
郎溪县实验小学、第二中学、实验初中等学校2019年校舍维修项目(三个项目),经县发改委批准建设(发改审批[2019]10号、12号、13号),计划投资总额为374.9万元,资金来源为2018年校舍维修改造结余资金和2019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内容主要为教学楼外墙面出新、零星维修改造等内容,招标控制价合计430.30万元(含暂列金额24万元)。
二、审计意见
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审投发(1996)105号文附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该三个项目多计的工程造价15.64万元,应从所报审结算造价中予以核减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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