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郎溪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郎政办秘〔2019〕255号),现就全县“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重要性
“十四五”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向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规划期限2021年到2025年,针对“十四五”时期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积极开展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增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我县“十四五”期间重点领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把编制“十四五”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汇聚各方智慧力量,真正把“十四五”规划编制成为科学指导本区域、本领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二、“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分工
根据我县实际,“十四五”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分工如下:
1.郎溪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
2.郎溪县“十四五”科技和工业发展规划(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编制)
3.郎溪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县发改委负责编制)
4.郎溪县“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县交运局负责编制)
5.郎溪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县水利局负责编制)
6.郎溪县“十四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
7.郎溪县“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编制)
8.郎溪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县文旅局负责编制)
9.郎溪县“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县住建局负责编制)
10.郎溪县“十四五”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县教体局负责编制)
11.郎溪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县卫健委负责编制)
12.郎溪县“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县应急局负责编制)
13.郎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县人社局负责编制)
14.郎溪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县民政局负责编制)
15.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编制)
16.各乡镇“十四五”发展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
三、加强“十四五”各类规划间的衔接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专项规划编制责任部门应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规划提出的项目能与省、市规划相衔接,有更多项目纳入省、市规划;同时做好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工作,保证规划编制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四、编制工作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股室和具体负责人。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5月20日前通过电子政务报送至县发改委综合科陈震钢(联系方式:0563-7021197)。
2020年5月15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