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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004-00144
组配分类: 其他项目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安徽省)宣城梨园口站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的批复 文号: 皖自然资规划函〔2020〕54号
生成日期: 2020-04-29 发布日期: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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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安徽省)宣城梨园口站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的批复
文号: 皖自然资规划函〔2020〕54号
生成日期: 2020-04-29
发布日期: 2020-04-29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安徽省)宣城梨园口站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4-29 15:13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安徽省)宣城梨园口站用地涉及郎溪县建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局部修改方案的请示》(宣自然资规〔2020〕64号)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规划局部修改方案。该修改方案将《郎溪县建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中位于郎溪县建平镇0.0237公顷一般农地区调整为独立工矿区,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空间。规划修改后,图上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规划修改成果符合《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皖国土资规〔2018〕4号)和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和落图工作规范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1162号)的规定。

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你局应当加强规划管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