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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390W/202003-00058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郎溪今创置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花园(西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23 发布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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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390W/202003-00058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郎溪今创置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花园(西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23
发布日期: 2020-03-23
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郎溪今创置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花园(西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23 10:13 来源: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建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建平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给予郎溪香格里拉花园(西区)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报告》(建政〔2019〕1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17〕5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委托评审机构的评审报告,现就该项目有关节能事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位于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北侧,宁芜路西侧,钟桥河路南侧,规划用地面积37181.5平方米(约55.7亩),总建筑面积为94944.32平方米,住宅总户数610户,机动车停车位704个,容积率2.0,建筑密度14.9%,绿地率30.6%。

三、项目建成完成运营后,年耗电646.49万千瓦时,年耗新鲜水11.21万吨,年耗天然气19.36万立方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029.62吨(当量值),2119.51吨(等价值)。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明确的各项措施基础上,节能措施与项目建设要做到“三同时”,确保项目的各项节能措施得到实施,优先选用国家推广的节能产品和技术。

五、项目建成运行后,要加强能耗计量、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项目主要耗能设备等建设内容或能源消耗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请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对本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