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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722734F/201912-00009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县科技经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科技经信局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04 发布日期: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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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科技经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科技经信局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04
发布日期: 2019-12-04
郎溪县科技经信局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04 14:53 来源:县科技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政务公开考核评价的结果是评定各股室(部门)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评价组织: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成立政务公开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价工作。

三、考核评价内容:

(一)具体办理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和执行情况;

(二)履行承诺及办事效率情况;

(三)政务公开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四)办事纪律和廉政制度执行情况;

(五)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置情况;

(六)县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评价内容。

四、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股室(部门)考评与个人考评相结合的方法。每年考评不少于一次,年度考评在每年年末进行。被考评股室(部门)或个人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考评小组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评股室和个人进行考评。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将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