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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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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999T/202005-0003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郎发〔2020〕1号)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8 发布日期: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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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郎发〔2020〕1号)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8
发布日期: 2020-05-08
【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郎发〔2020〕1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08 09:4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仍然聚焦“三农”问题,这是21世纪以来第17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发展“三农”的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市对“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坚定不移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郎发〔20201号)于202025日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推动郎溪农业农村经济迈向新台阶,助力郎溪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26.8万吨。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40亿元。农村人居环境大大改善,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全部达标。市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力争达到80%以上。全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稳定出列。到2020年,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到2022年,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12个。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并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三)主要措施

包含六项重点举措

1、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2022年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完成39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8万亩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规划治理农田灌排区面积达到30.66万亩。做大优势特色产业。稳定优质稻谷生产35万亩,完成订单收购30万亩以上。建设专用品牌粮食生产基地10万亩,发展再生稻3万亩。到2022年,全县黄茶、蓝莓、油茶、水产、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种植(养殖)面积分别达到2万亩、2万亩、2万亩、10万亩、14万亩。发展稻虾综合种养10万亩,创建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大力推行绿色农业发展。建成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创成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到2022年,五大生态农业模式示范点整县制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全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2022年,力争全县农产品加工产值超过40亿元。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电商销售实现全覆盖,力争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突破5亿元。积极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聚力打造农业知名品牌。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2022年,省级以上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体分别达到45家、15家、5家。培育县、乡、村三级产业发展带头人200名。

2、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乡村生态宜居。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2022年,完成12个省级中心村、18个市级中心村、13个县乡级中心村、100个重点自然村整治建设任务。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成5个“315”品牌示范村。2020年,在中心村建设基础上,打造12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培育6个“村强、民富、景美、人和”的重点示范村。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2022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28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和美丽公路建设三年计划。2020年实现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94.2%增加农村工作服务供给。

3、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20年全部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农民丰收节。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事业。促进乡村移风易俗。2022年力争全县各村“十星文明户”占比超过80%

4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快乡村有效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员联系农户等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2020年,全县村(社区)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成县乡党组织领导、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涉农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厉打击“黄、赌、毒、盗”等违法犯罪。

5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 确保2020年剩余的116320人实现全面脱贫。健全就业服务体系。2022年,全县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100人。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接受就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建设1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

6、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添乡村发展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巩固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试点成果。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运用,突出对薄弱村和重点扶持村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加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组织运营监管,实现村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双增收”。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稳步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林储贷”、“劝耕贷”等创新业务,探索开展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及农业生产设备、设施抵押贷款等业务。力争到2022年,实现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年均增长10%左右。

(四)保障措施

包含六项保障措施。

强化党对 “三农”工作领导。建立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建立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实用人才队伍。加强县乡农经和农技队伍建设。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品牌培育等。加大政策奖扶力度。出台相关奖补政策。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建立农民群众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机制,在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从规划到实施,都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自主选择、自主参与、自主评判权利,发挥农民群众建设主体作用。


三、主要创新和亮点

(一)将保障生产供应放在首位。实施意见》特别指出要稳定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以及农业补贴政策及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确保到2022年,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6.8万吨左右。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年底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

(二)措施目标明确。《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六大举措25个小项内容均细化具体举措,列出具体数据目标,为下步任务完成目标量化指标,提升了《实施意见》的可操作性。

(三)政策措施真金白银。《实施意见》明确了要大力推进茶产业、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色种养产业扶贫等工作,拟出台系列文件。同时首次目标了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品牌培育等。

解读人:郎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肖雅婷

备注:原文件为秘密件,不在网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