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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004-0008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度郎溪县非法集资陈案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处非〔2020〕2号
生成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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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度郎溪县非法集资陈案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处非〔2020〕2号
生成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0-04-28
关于印发2020年度郎溪县非法集资陈案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15:48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0年度郎溪县非法集资陈案攻坚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4月27

2020年度郎溪县非法集资陈案攻坚工作

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稳妥推动重大风险处置,加快消化陈案积案,切实维护全县金融稳定,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纵深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战役,坚决有序开展非法集资重点案件、重大风险处置化解工作,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力遏制增量,加快消化存量,推动陈案化解工作由点及面、从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全行业、全方位、全链条防控打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开展紧盯全县非法集资陈案攻坚目标,着力化解一批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着力销号一批非法集资陈案,着力解决一批非法集资处置方面存在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全县非法集资风险和陈案处置化解,力争2020年度化解陈案3起以上,确保完成市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按照一策一案、以成功化解的案件摸索案件化解经验,促进非法集资陈案化解整体机制建设工作的思路,积极推动已判决案件资产返还工作,减少案件存量,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三、基本原则

(一)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开发区)、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为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及陈案处置提供坚实力量。

(二)配合联动到位。在政法部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建立对非法集资案件及时立案、侦办、起诉、审批等全过程、全环节的配合联动工作机制,对于可提供的案件信息,相关职部门能做到及时有效的信息共享,紧密合作,加快陈案处置。

(三)风险防控到位。非法集资案件办理坚持一案一策,把握节奏、讲究策略,维稳要求贯穿于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和案件处置全过程,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敏感性,注重矛盾源头预防和依法化解,在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同时,做好释法析理、教育疏导、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案件台账。全面理清细化非法集资陈案积案工作台账,在前期已建陈案台账基础上,按照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处置情况(公安侦办、检察起诉、法院审理、资金清退)两部分多阶段切分案件台账,时时掌握新发案件基本情况,陈积案件推进情况,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供案件基本情况及处置进度,做到实时动态管理、事事跟踪推进。

(二)分类明确攻坚目标。根据案件规模、立案时间、处置难度等,明确陈案积案攻坚时间表。凡纳入重点攻坚案件台账的案件,应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司法程序完结、资金兑付基本完成、社会面风险有序可控;对案发3年以上未办结案件,应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逐一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处置进度和时间要求,限期办结。

(三)阶段推进陈案化解。县政府牵头办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研究分析各个案情,逐案明确侦办难点和主攻方向,对有破案条件的案件,要迅速成立专案组,集中破案攻坚。对已进入资产处置阶段的案件,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在依法查清涉案资产范围、权属基础上,加快推进资产变现和资金清退进度。

1.立案侦查阶段的非法集资案件,由县公安机关主办,相关部门配合,在依法行政前提下,对于案情清晰、侦办难度较小的案件,快侦快办,必要时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及时会商立案管辖、资产处置等方面问题。

2.司法程序阶段的非法集资案件,由检察院、法院主办,重点关注、重点审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办理司法审结,确保程序不少、进度有序。

3.资产清退阶段的非法集资案件,由县政府办牵头,成立包括公安局、法院等单位的专案组主办,排定资产清退时间表及职责分工,依法合规完成集资清退,按照县政府统一指挥做好案件资产清退善后处置工作。

五、责任分工

县处非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特别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现有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体制,加强对大要案(重大风险)处置和陈案积案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员、经费保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高效推进工作格局。

县处非办充分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将陈案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向县政府汇报,推动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及时统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做好工作保障。

公安局应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按照破案攻坚战重点任务要求,加强情报导侦,注重多警合成,坚持以控赃追赃为重点,组织破案攻坚,力争以最强措施侦结重大督办案件,以最优的战果清理积案陈案。

检察院要加强办案监督和指导,建立批捕、移诉环节绿色通道,适时提前介入,及时会商解决案件管辖、证据调取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实现打击协调联动。

法院要依法加强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判和指导工作力度,优化专业化审判机制,开辟审理绿色通道,协同推动资产处置工作,切实提升审执效率。加强刑事案件审判导向作用,依法从重打击重大刑事犯罪组织者、首要分子以及携款潜逃的、大肆挥霍的犯罪分子等,提升审判震慑力和警示效应。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阶段均应着重调查被告人财产情况及赃款的去向,并做好相应的查封、扣押、保全等措施,尽可能挽回被害人的损失。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站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依法推进陈案积案化解摆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把握重点难点。处非办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加大协调联动力度,解决陈案化解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加快工作进度。

(三)及时报送进展。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非法集资相关报表(见附件12),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处非办(县财政局二楼204室),联系人:田勇;联系电话:701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