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郎溪县就业扶贫基地和居家就业扶贫基地认定及补贴办法》(郎人社秘【2017】5号)要求,安徽佶龙机械有限公司等7家为我县县级就业扶贫基地,认定以来,一直未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不能起到带减贫作用,现予取消认定(名单附后)。被取消的就业扶贫基地,今后若符合相关规定并积极吸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可再次申报认定就业扶贫基地。
特此公告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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