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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903332F/202002-00001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02 发布日期: 20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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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02
发布日期: 2020-02-02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2 17:04 来源: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通告

 

 

2020年第1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省、市税务局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交叉传染的风险,现将有关办税缴费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暂停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通告》(郎疫防指办〔202010号),我局所属各办税服务厅(含驻社保局征收窗口及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车辆购置税窗口)自20202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恢复时间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另行公布。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24,请在截止日期前办理申报事宜。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可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进一步延长申报纳税时间。

三、鼓励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24小时自助办税厅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税缴费,主要方式方法如下:

(一)办理常见涉税业务。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如纳税申报、申领发票(可邮寄送达)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网址: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

(二)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登录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您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三)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网址: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

四、如果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通过各办税服务机构公布的对外联系电话提前预约,各办税服务窗口将尽量分批错峰办理。办理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接受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等,否则将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场所,请予理解和配合。预约电话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0563-6612366;0563-7032038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十字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延伸点):0563-7884097;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梅渚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延伸点):0563-7791450;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涛城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延伸点):0563-7506037

五、在办税、缴费过程中,如需咨询涉及纳税、缴费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郎溪县税务局6612366及上述其他公开电话。

暂停办税窗口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

                                               2020年22

 

 

 

 

  分送:局领导,县局各单位。

郎溪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承办       办公室2020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