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梅定路与定埠港进港道路交叉口红绿灯及监控项目
1.交易条件
郎溪县梅定路与定埠港进港道路交叉口红绿灯及监控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郎溪县农村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县级等有关规定,现实行公开交易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郎溪县梅定路与定埠港进港道路交叉口红绿灯及监控项目,其中主要内容为:新建高清监控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管线设施和接线井及井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要求。
2.2建设地点:郎溪县梅定路与定埠港进港道路交叉口
2.3项目交易范围:详见郎溪县梅定路与定埠港进港道路交叉口红绿灯及监控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要求;
2.4交易控制价:296625.04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为:合格 ;
2.7付款方式:
2.7.1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7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竣工验收合格三年后付清;
2.7.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2.7.3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成交项目所在地就地预缴增值税。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响应人需为郎溪县小微项目企业库内公司)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保证金
4.1 交易保证金:/元。
5.资格审查
响应人应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交易代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的全程监督下对响应人的资格和简易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响应人可不提供)(复印件);
(9)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响应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
6.交易办法
随机抽取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成交结果将在公告栏公示3天;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交易候选人,第二交易候选人,第一交易候选人。
7.相关资料的获取:
7.1 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截止时间于郎溪县信息公开网郎溪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板块自行查看。
7.2交易文件售价: 100 元/份。
8.交易
8.1响应人应在2020年01月02日15时00分前签到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郎溪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会议室,否则不具备参与交易资格。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取消其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在交易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信息公开网郎溪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板块,如有答疑,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4响应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5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交易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 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7 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清单控制价编制费:2000元,交易代理服务费:3000元。
9.2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交易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成交人向建设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交易的,将参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19﹞50号)记企业信用分。
9.4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交易控制价固定单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人:郎溪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59 5630 6665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先生
电
话:18756313387、0563-7019588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