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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1912-00062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郎溪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郎溪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1 发布日期: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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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1912-00062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郎溪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郎溪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1
发布日期: 2019-12-11
郎溪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发布时间:2019-12-11 11:14 来源:郎溪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郎溪县委、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回顾

第一节  “十二五”扶贫开发成效

2011年国家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郎溪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战略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制定了一系列扶贫开发工作措施,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全县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2.73万人下降到2015年的0.5655万人,减少2.1645万人,下降79%。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5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304元,比2011年的7376元增加4928元,增长66.8%。2011-2015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达13.4%。

2011年-2015年贫困人口变化图

                                        图1                                 

2011年-2015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2

----产业扶贫。“十二五”期间,先后向3个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8个市级龙头企业投入财政扶贫贴息资金178万元。向25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40 万元,小额贴息到户资金73.2万元,扶持和帮助解决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专项扶贫资金840万元扶持贫困村发展产业,通过贫困村自主实施、发包经营等形式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

----雨露计划。“十二五”期间,共安排雨露计划培训经费610万元,培训人数17457人,其中,教育资助520人、劳动力转移培训6000人、实用技术培训11145人。很好地配合和完成了郎溪县制定的劳动力“万人培训计划”。

----基础设施。“十二五”期间,先后实施整村推进村5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8个,项目总投资12533.47万元,其中,投入财政发展资金6187.95万元、配套自筹资金6345.52万元。完成项目总数384个。改建村组道路190.851公里,修建独立桥涵10座,塘堰55口、泵站15处,新增基本农田0.03万亩,改善农田灌溉面积3.78万亩,农村户用沼气池1500座,在全县范围内新建了6个文化站、56个农家书屋,对73个建制卫生室进行了改建。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地解决了涉及贫困村民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全县新农村建设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互助资金先后9个乡镇31个行政村中建立了贫困村互助社。2215户农户加入互助社,其中,贫困农户796户。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24.9万元,农户入社资金68.02万元。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强化监督,互助资金累计支持种植业借款1540.56万元、养殖业借款751.8万元、加工业借款132万元、其他产业借款248.5万元,还款率达100%。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农户在发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等问题。

第二节  “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

---高位推动扶贫开发。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放在全县经济发展的更加突出位置,县委书记、县长直接担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别联系帮扶28贫困村。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的实施方案》和涉及产业、光伏、乡村旅游、就业、教育助学、危房改造、农村用电、水利设施、村组道路、小额信贷、财政、政府兜底等12个部门配政策,形成了脱贫攻坚“1+12”系列文件。“层层签订脱贫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形成了“三级书记抓扶贫”的局面。

---大力实施精准扶贫。2014年对贫困村、贫困户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对识别出的28个贫困村和1.93万人贫困人口,进行“两公示一公告”,公开接受监督,并将基本信息录入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出台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根据不同的致贫原因、类型,编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四项清单”(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扶贫目标和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扶贫责任清单),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

---加强扶贫投入和监管。逐年加大扶贫资金投入,2015年县本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7万元,比2011年50万元增加377万元,增长754%。扶贫项目严格实行“群众参与、村级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省市备案”。适时组织开展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2011年-2015年县本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情况统计

3

---积极推进社会扶贫。确立了政府引导、多元主体、群众参与、精准扶贫的社会扶贫机制,建立完善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制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责任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构建“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帮扶平台,2014年全国首个“扶贫日”和2015年“扶贫日”期间,社会各界认领贫困村帮扶项目资金达300余万元。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创新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帮扶工作机制、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机制、金融扶贫机制、社会扶贫机制、考核评价等机制,促进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推进。

第三节  主要问题和困难

“十二五”以来,郎溪县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制约脱贫攻坚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全县28个贫困村多在偏远、圩区一线,群众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用电质量不高,基本公共服务不够到位。

---缺乏脱贫内生动力农村留守人员老人居多,因病、因残、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思想观念陈旧,生产经营能力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户是精神障碍和无劳动力的“失能”群体,脱贫难度很大。

---制约产业发展要素多。市场、技术、信息等制约要素作用明显,农技人员少,普及农业技术不到位,市场信息不灵,运输成本高,产业发展单一且长期效益难以持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脱贫攻坚高度重视,确定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制定出台了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制度保障。我县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凝神聚气、锐意进取、形成强大合力。广大干部群众盼脱贫、谋发展的意愿强烈,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激发,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扶贫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采取超常规措施,咬定青山不放松,苦干实干加巧干,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找准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民生之本摆到重要日程,层层压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序实施、强力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规划要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统筹,逐步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坚持以问题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扶贫成效为目标,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政府、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按照“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出列。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确保1.9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基本医疗有保障。

---确保2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发生率低于2%;有1项以上特色产业;村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

第三章  实施产业脱贫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引领作用,注重长短结合,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机制,制定到户产业扶贫清单,每个贫困村形成“一村一品”专业村,每个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增强贫困人口、贫困村发展能力。

第一节  特色种养业扶贫

发展家庭式的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采取项目实施、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参与“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开发,拓宽收入渠道。

培育产业特色村。扶持贫困村发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建设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等设施,推进农产品深度开发。

搭建产业扶贫网上平台。完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推进电子商务进贫困村,建成3个乡镇服务站和10个村级服务点。

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扶贫资金引导机制,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

 

专栏1  特色产业扶贫

 

 

 

 

 

第二节 实施光伏扶贫

积极开展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探索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实施以村级分布式光伏电源为主的光伏发电扶贫,重点支持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增加贫困村和贫困户收入。

 

专栏2  光伏扶贫

 


第三节  乡村旅游扶贫

推进多业态旅游融合。按照宜游则游的原则,依托贫困村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开发原生态体验、观光采摘、农家乐、垂钓休闲、养生度假等乡村旅游特色产品。

积极推进乡村旅游经营模式创新。鼓励“公司+农户”、“公司+协会 ”、“旅行社+农户”等经营模式,提高乡村旅游扶贫的组织化程度,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加大对优秀乡村旅游示范村、星级高端和民俗农家乐创建奖励。对统一规划、整村推进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大力鼓励乡村旅游公司、乡村旅游合作社(协会)发展,鼓励景区、乡村旅游公司、农家乐经营户雇用贫困人员。鼓励农户和回乡创业农民工以房屋、宅基地、土地承包使用权、资金、技术等投入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的信贷投入。引导民间资本以购买、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旅游扶贫开发。

“十三五”期间,全县力争开发建成3个旅游示范村10个高星级农家乐。

专栏3  乡村旅游扶贫 

 

 

 

 


第四章  实施就业扶贫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通过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和综合运用就业服务手段、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加大对贫困外出务工人员和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等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对有就业需求的贫困群众提供“一对一”免费就业信息服务。2016年底所有贫困村建成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及时收集发布与有就业需求的贫困群众相适合的岗位,帮助就近就地就业或季节性务工。对成功介绍或组织有就业需求的贫困群众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职业中介机构或贫困乡村能人,按每人250元标准给予介绍机构(人)职业介绍补贴。对与有就业需求的贫困群众签订1年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优先吸纳贫困人员就地就业。支持高等院校毕业生、高科技人才、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大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为贫困群众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贴息。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群众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等工作。开发农村保洁、保安等辅助性岗位,安置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专栏 4   实施就业扶贫

 

 

 

 第五章  实施教育扶贫

第一节 开展贫困助学扶贫

在巩固完善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率先对建档立卡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计划,不让贫困户子女输在起跑线上。努力办好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加大对贫困家庭中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救助力度。“十三五”期间,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改扩建幼儿园,使贫困村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75%以上;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以上就读的66户189人贫困家庭中的学子实施资金补助,对在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全免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发挥青创年和创业导师团的作用,为贫困人口创业提供智力帮助。

 

专栏 5 贫困助学扶贫

 

 

 第二节 开展就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搞好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补贴标准。把通过培训掌握一定就业技能的贫困群众通过提供“一对一”免费就业信息服务和提供就业岗位进行有效的转移;把有从事种养业愿望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范围,加强以现场指导为主的实用技术培训,包村联户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每年入户服务次数不少于12次

第六章 实施社保兜底扶贫

第一节 提高农村最低保障水平

对没有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促进就业实现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加强县、乡、村三级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实现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使建档立卡的五保户、低保户全部脱贫。

专栏6  提高农村最低保障水平

 

 

 

第二节 建立贫困人口健康保障体系

建立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兜底保障。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倾斜,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全面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专栏 7   建立贫困人口保障体系

 

 

 

  

 

第三节 加快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灾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自愿实施改造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专栏8  危房改造保障

 

 


 

第七章 实施基础设施扶贫

加快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将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加大投资倾斜力度。着力实施村组道路、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电网改造等工程。到2017年实现贫困村道路“村村通、组组通”;“八小水利”得到提升;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得到提高;电网升级改造基本解决“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供电自动化、信息化及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扩大,贫困村互联网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省级二级以上标准,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文化活动室全覆盖。

第一节  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加快实施县乡、村级公路畅通工程,推进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贫困村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到2018年全面完成道路畅通工程,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通过省及以上资金补助、市县整合、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养护管理人员、资金落实到位,推动养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专栏9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第二节  加快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贫困村“农饮”工程建设。根据我县农饮“十三五”规划和贫困村“农饮”工程现状与需求调查摸底情况,逐村列出“农饮”项目精准扶贫清单,优先安排贫困村年度“农饮”项目建设,力争2017年底前项目实施全覆盖。

加快推进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根据我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规划和贫困村摸底调查汇总数据,逐村列出年度小型水利工程精准扶贫清单,优先安排贫困村年度“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力争2017年底前全部改造一遍。县级以上支农涉水项目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重点支持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专栏10  水利扶贫工程

  

 

 

第三节  推进农村电网改造

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电为总目标,消除农村电网低电压、网架供电瓶颈、配变重过载等问题,提高主网架建设标准,缩短供电半径,提高供电能力和电压质量。

专栏11  电网改造工程

 

第八章 实施社会扶贫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统筹谋划、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第一节  推进定点扶贫

明确定点帮扶目标任务。以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目标,细化、深化、强化定点扶贫工作,明确定点单位工作职责。将定点扶贫工作与党群工作相结合,动员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到定点扶贫中来。突出定点帮扶工作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鼓励定点帮扶单位发挥自身特点和部门优势,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开辟脱贫致富路子。

健全定点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领导联系贫困村制度,明确帮扶职责,做到帮扶重心下移,措施到位有效,确保各包村帮扶单位落实扶贫责任,不脱贫不脱钩。

 

专栏12  定点帮扶联系单位和联系对象

  

第二节  推进村企结对共建

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人才智力扶贫上的优势作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动员县内扶贫意愿强的各类企业,与贫困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吸纳就业、捐资助贫。扶贫龙头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履行扶贫责任,带强一批产业,带动一批项目,带建一批基础设施,带富一批农户。

专栏13  社会扶贫精准帮扶行动

 

第九章  保障措施

  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组织实

施,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力保障。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领导责任机制。落实各级领导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坚持以县为主体的责任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责任。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机制。健全精准识别机制,严格程序,不断精准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健全精准施策机制,根据贫困类型和成因,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组合用策,切实做到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完善领导联系帮扶制度。明晰帮扶职责,不脱贫不脱钩。健全精准脱贫机制,完善和规范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标准和程序,实行严格科学的第三方评估制度。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完善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坚持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工作,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构建常态化、多元化资金项目监管机制。

金融扶贫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力度,改善优化金融服务,有效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融资难题。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投放,全面落实优惠政策。

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对扶贫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但仍要兼任现职,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予评优评先。对不能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搞“数字脱贫”的,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扶贫对象退出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分级负责、规范操作、正向激励,按规定标准和程序有序退出。贫困村出列审定权限在县级,出列程序为村级申请、县级审定、备案标注。贫困人口脱贫审定权限在乡镇级,脱贫程序为评议公示、审定公告、备案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后,在一定时期内原有扶贫开发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第二节    加大专项资金支持

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省级分配我县的新增地方债,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县财政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县政府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对其中可统筹使用部分,确保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

统筹扶贫资金。建立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清单。除各种补贴给农民个人的资金、救灾资金及其他国家规定有特殊用途的专项资金外,将中央、省、市、县安排的扶贫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全部纳入整合范围。逐年增加贫困村基础建设投资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第三节  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领导责任建立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推进责任链闭环管理、无缝对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做好贫困对象甄别、信息完善、脱贫措施选择、项目立项审查、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驻村工作队管理等工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做好贫困对象识别、信息采集、措施选择、项目立项申报及实施等工作。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县直各单位按照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实现部门专项工作方案与全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有效衔接,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工作。围绕“人脱贫、村出列”的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具体到村到户到人,把脱贫任务明晰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强化基层基础。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选强配齐“第一书记”,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行帮扶单位与村党组织联建。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派思想正、作风好、能力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稳定和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充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县、乡(镇)两级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乡(镇)、贫困村扶贫专干,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县委党校要把脱贫攻坚政策和措施作为培训内容,努力提升扶贫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资金投入建立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规模达上年省到县财政资金的30%的基础上逐年增加。以脱贫攻坚建设为平台,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除各种补贴给农民个人的资金、救灾资金及其它国家规定由特殊用途的专项资金外,将中央、省、市、县安排的扶贫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以及财政撬动的社会资源等各类资金,全部纳入融洽范围。对县项目主管部门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以不低于40%的比例,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确保每一分扶贫投入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的效益。

强化制度落实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科级干部帮扶制度,每名科级干部至少帮扶一户贫困户,全面推进“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包村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统筹协调,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建立包村单位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底“查账”制度,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在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全覆盖的基础上,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切实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帮助贫困户找准发展项目,落实好帮扶措施。实行贫困村不“摘帽”、工作队不撤出,贫困户不脱贫、帮扶责任人不脱钩。

强化考核监督实行月点评、季通报、年考核,坚持既抓结果、又抓过程,做到时时清、事事清、人人清。制定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考核的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对扶贫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其党政主要领导不予评先评优,不得提拔、重用或调离。加强对行业扶贫和定点帮扶工作的考核,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出列的贫困村,在攻坚期内原有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加强对扶贫脱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


郎溪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贫困村名单

乡镇名称

贫困村名称

序号

乡镇名称

贫困村名称

建平镇

南东村

17

飞鲤镇

龙塘村

张钱村

18

黄香村

松林村

19

新法村

十字镇

新和村

20

塘埂村

李村村

21

凌笪乡

凌笪村

新发镇

东夏社区

22

侯村村

花园村

23

王桥村

双桥村

24

下吴村

涛城镇

管村村

25

姚村乡

姚村社区

合溪村

26

天子湖村

黄墅村

27

夏桥村

梅渚镇

周家村

28

四青村

中房村

 

 

 

毕桥镇

灯塔村

 

 

 

施宏村

 

 

 

大义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