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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项目类别 |
父类检查项目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备注 |
会计监督检查 |
大类 |
检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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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检查 |
细类 |
会计监督检查 |
1、《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3、《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九条 |
会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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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检查 |
大类 |
检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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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检查 |
细类 |
会计工作检查 |
《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九条。 |
会计工作 |
财政部门上下联动检查。 |
政府采购检查 |
大类 |
检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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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检查 |
细类 |
政府采购检查 |
《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
代理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执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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