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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512/202008-00017
组配分类: 城乡低保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保障标准】郎溪县民政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13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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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保障标准】郎溪县民政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13
发布日期: 2020-08-13
【保障标准】郎溪县民政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0-08-13 22:41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提高到590/.人,实行城乡统筹。

城镇低保:分四档,一档标准590/.人,二档标准为560/.人,三档标准490/.人,四档标准460/.人。AB类增发为180元、123元。

农村低保:分四档,一档标准470/.人,二档标准420/.人,三档标准320/.人,四档标准280/.人。A类增发分别为141元(享受470元保障标准的重病重残人员)、126元,B类增发分别为94元(享受470元保障标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三四级残疾人)、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