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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512/201912-0000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郎溪县民政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02 发布日期: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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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郎溪县民政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02
发布日期: 2019-12-02
郎溪县民政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9-12-02 16:39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民政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郎溪县民政局

安徽师范大学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目 录TOC \o "1-2" \h \u

一、“十二五”期间郎溪县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PAGEREF _Toc23200 1

(一)创建了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平台................................ PAGEREF _Toc22246 1

(二)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PAGEREF _Toc22158 3

(三)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 PAGEREF _Toc25116 4

(四)大力加强优抚安置工作................................................... PAGEREF _Toc10260 5

(五)民政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 PAGEREF _Toc17330 5

(六)民政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PAGEREF _Toc29174 6

二、目前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9

三、发展环境................................................................................... PAGEREF _Toc29305 11

(一)主要挑战........................................................................ PAGEREF _Toc27331 11

(二)发展机遇........................................................................ PAGEREF _Toc30482 12

四、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 PAGEREF _Toc24913 13

(一)指导思想........................................................................ PAGEREF _Toc26879 13

(二)基本原则........................................................................ PAGEREF _Toc25316 13

(三)总体思路........................................................................ PAGEREF _Toc21979 14

五、发展目标................................................................................... PAGEREF _Toc24756 15

六、主要任务................................................................................... PAGEREF _Toc17374 20

(一)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20

(二)推进普惠型福利事业发展............................................. PAGEREF _Toc29005 22

(三)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PAGEREF _Toc859 26

郎溪县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2016~2020年)是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民政事业由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当前民政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复杂形势,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郎溪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推进全县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在客观总结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郎溪县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县民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民政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详见表1)。

(一)创建了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平台

目前,全县基本建立起了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为基础,以慈善援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整体救助合力,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完善了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救急难”工作发现机制、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应用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及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机制。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实现了与县域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我县相继拟定下发了《郎溪县城乡低保信访投诉举报暂行办法》、《郎溪县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听证票决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确保低保工作规范有序,分类施保、科学调整低保标准。

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大幅提高,城镇低保对象人均补差水平由2010年的每月183元提高至2015年的每月481元,年增速为32.6%;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水平由2010年的每月77.81元提高至2015年的每月227.04元,年增速为38.4%;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从2010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2015年的每人每年4920元,年增长15%;分散供养标准从2010年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2015年的每人每年3360元,年增长23%,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55%,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

——建立健全了城乡低保核查核对长效机制。一是全面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在全县大力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错保、漏保、人情保”问题,真正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入户调查到位、民主评议到位、张榜公示到位、应备(案)尽备(案)到位、抽查复核到位、有诉必查到位”的程序,严守原则底线,敢于较真碰硬,全县清理工作有序开展,社会反响良好。全县城乡低保总人数由15350人减少到12970人,净减少2380人,新增低保对象1605人。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建立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成立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定3名编制。将低保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低保核查核对提供了有力保障。

——显著提升了救助救急水平。坚持“科学救助、及时救助”的原则,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创新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效能。“十二五”期间,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机制,制定了统一救助流程图、窗口工作职责和救助政策,做到“一明显二摆放三上墙”。全县10个乡镇(开发区)全部设立了救助服务窗口。县救助管理站建成并投入运行,各乡镇流浪救助工作网络已全部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医疗救助标准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由2010年的40%提至2015年的 70%;加强了医疗救助平台建设,简化申请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强化临时救助,建立救急难长效机制,主动作为,及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体生活困难。

——完善了救灾减灾工作机制。减灾救灾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队伍建设、救灾款物发放和物资储备工作得到加强,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确保自然灾害发生时,县镇村三级做到适时启动、分级响应、分级处置、分级管理。

(二)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初步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县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所,新增床位1135张,总床位达到1535张,县乡两级投入建设资金达5000万元。敬老院工作人员和经费有了基本保障,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为切实提高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乡镇敬老院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绩效评价、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上水平上台阶。二是民办养老机构迅速发展。全县正式运营的民办老年公寓已达5家,床位数330张。三是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共建成62个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点,为城乡老人提供便捷的养老服务。四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初见成效。2014年我县在全市率先启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大力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完善和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制度。实行集中养育、家庭领养、代养、寄养相结合的多种孤儿养育方式。合理确定并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拥有80张床位的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于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逐步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病、重残、罕见病儿童和在押服刑人员子女等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福彩公益事业稳健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县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迎来发展机遇,共发行福利彩票12964万元,募集福彩公益金1351.5万元,全部用于全县农村敬老院、社区建设、残疾人帮扶等民政社会事业发展。

——加快民政项目建设。县社会福利中心、县社会救助站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营。完成全县乡镇民政所规范化达标建设任务,县级示范性老年公寓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床位数600张(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800万元),2015年底开工建设。

(三)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

——加强了城乡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对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和帮扶。全县城乡社区基本实现了有工作场所、服务用房,有了一支工作队伍,工作经费有了一定的保障。通过新建扩建、产权置换,县城四个城市社区的服务用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大大改善了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条件。村级民主管理、村务公开、财务监督已成常态化。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大力推行直选和观察员制度,不断推行和扩大基层民主。

——提升了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持续加大对社会组织管理。坚持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并重,加强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和党建工作,鼓励和推进科技类、慈善类、商会类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十二五”末期,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了5.3个。二是加强婚姻登记文明窗口规范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婚姻登记合格率年年100%,在民主评议窗口单位和政务服务中心评比中,县婚姻登记处多次获得先进窗口称号。三是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殡葬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规范和引导殡仪馆和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不断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十二五”期间,我县的遗体火化率达到90%2012年以来,在城区开展了规范城区殡葬活动管理工作,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尚。沿街露天搭设灵堂,鸣炮奏乐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大为减少。四是区划地名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乡村区划调整,加强城市道路和城市小区命名规范管理。

(四)大力加强优抚安置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按照城乡统一标准做好现役军人的优待工作。深入挖潜、创新方式做好城乡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转业士官采取“人岗相适、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方式全部安置到全财供事业单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达90%以上。二是“十二五”期间,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实现100%全覆盖。三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抚恤资金和经费,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权益。双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省级双拥模范县争创工作有序推进。

(五)民政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

——民政资金和经费保障有力。全力争取国家和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十二五”以来,累计争取民政资金和经费2.6亿元,有力地保证了民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民政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建立健全“条块协作、统分结合”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紧紧聚焦“涉军群体(重点优抚对象及退役士兵)、涉沪群体(上海下放户)、涉困群体(以低保对象为主的困难人群)”这三大维稳重点群体,坚持分工负责、疏堵结合、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取得积极成效,全县民政信访形势总体稳定。

(六)民政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推进了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打造廉洁型机关。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和公正、透明的监督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的学习和教育,积极开展“以案示警”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郎溪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二是打造效能型机关。积极倡导“日事日毕、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着力诊治“庸、懒、散”的“机关病”。县民政局连续获得民主评议县直机关先进单位称号。三是打造学习型机关。创新学习形式,搭建学习平台,开设了《郎溪民政讲堂》,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热情。营造人人努力学习的浓厚氛围,民政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政务公开。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缩短工作时限,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服务。成立了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综合窗口和婚姻登记分中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相对集中改革、政府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清单的清理公示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信息外,民政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如民政工作职责、重大事项以及城乡低保等内容,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监督民政工作。

——加大了社会监督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批评,认真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特别是近三年来,积极开展网络监督,网络问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合格率、满意率均为100%

1 郎溪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0

 

2015

 

十二五预计

年增速(%

十二五实际

 年增速(%

一、城镇低保月人均支出水平(元/月)

183

481

10

21

二、农村低保月人均支出水平(元/月)

77.81

227.04

10

24

三、农村五保户供养

 

1.分散供养水平(元/年)

1200

3360

10

23

2.集中供养水平(元/年)

2400

4920

10

15

四、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18.85

55

10

19

五、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张)

 

34

 

 

六、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1.城镇社区服务站覆盖率(%

25

75

 

24.6

2.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

5

10

 

14.9

七、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个)

2.4

5.3

 

17.2

八、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千人)

 

 

 

 

九、遗体火化率(%

85

90

 

1.1


郎溪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目前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十二五”期间,全县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乡低保统筹发展水平较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差距较大,城乡低保核对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待加强。

——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与服务水平不高。一是各乡镇农村敬老院经费不足,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床位利用率低、管理水平低、服务能力弱。二是城乡社会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设施差的问题,缺乏硬件档次高、管理服务能力强、牵动示范效应好的养老机构。三是居家养老服务不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建设,服务内容与现实要求有较大差距。四是全县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有待改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亟待提升。

——社会组织建设相对滞后。一是缺乏对社会组织有效的管理机制,社会组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不显著,一些社会组织名存实亡。二是社会组织的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缺乏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服务型、公益慈善型社会组织。三是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的机制尚未建立。四是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支持相对滞后等。

——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综合管理滞后。一是社区服务用房、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滞后,社区日间照料和居民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功能不足,客观上影响和制约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其他便民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尚未建立。

——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管理难度较大。受国家法规、政策调整影响,殡葬管理出现了“手段虚化、监管弱化”这一普遍性问题,我县少数乡镇土葬现象有所抬头,“套棺土葬”现象还比较普遍,集中办理丧事活动场地供应不足,大操大办现象还时有发生。

——民政信息化建设缓慢。全县民政服务对象多,信息量大,涉及部门多,民政工作信息统计、查阅、跟踪管理等工作难度较大,但目前我县民政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滞后,信息碎片化严重,部门协调有待加强。

——老龄工作形势严峻。目前我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6.5万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可达8万人,老龄化速度加快,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养老需求和养老服务矛盾十分突出,护理型养老机构缺乏,护理型人员供给不足,老龄工作机制不活,手段不多的问题依然存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任重道远。

——民政部门的改革力度、管理方式、工作手段、队伍建设与形势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民政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需要更好地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民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各乡镇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对这些问题和困难,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

三、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全面改革将不断深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宏伟目标也将稳步推进。“十三五”是第一个“百年目标”实现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县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随着人口、资源、环境红利效应的减少,经济增长将进入新常态。因此,正确认识宏观形势,准确把握发展机遇,对于我县民政事业的全面进步意义重大、至关重要。

(一)主要挑战

——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凸显。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我县经济增长进入换挡期、转型期,处于改革发展的艰难爬坡期。与此同时,社会将步入由无序到有序、由粗放到精细、由“独治”到“共治”的转型期、阵痛期。在这一时期,需求扩张与供给不足、预期上扬与获得不足、传统观念和现实机制等深层次社会矛盾和问题将日益凸显。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任务十分艰巨。

——人口结构变化。“十三五”期间,人口老龄化进程将明显加快,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剧,到2020年我县老龄人口将达到8万人。在“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将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

——社会组织结构变化。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和管理的载体功能进一步凸显。如何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社会需求多样化。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需求和多元化的价值取向,现实民政服务能力与人们的需求不匹配,如何更新民政工作理念、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拓展业务内涵和外延,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需要不断探索和深入实践。

(二)发展机遇

——政府职能转变。随着政府职能逐步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将更加有力。民政工作将实现转型升级,服务领域由特定服务对象向全体服务对象转变,保障范围由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生存需求向满足民众多元多样化需求转变,社会治理由单一行政管理到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治理,做到依法行政与规范化服务。随着市场在民政事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也必将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运行机制的改革,束缚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将被打破,民政事业发展的活力将得到更大激发。

——实现民政工作新定位。全国第十三次民政会议对民政职能有了新的定位,对新形势下加强民政工作提出了“一统四分”的新概括。“一统”就是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四分”就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努力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成为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担当者;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成为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促进者;在国防和军队建设方面,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成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力支持者;在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方面,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成为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围绕“一统四分”,民政工作有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四、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四个全面建设”为指导,遵循“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引擎,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民政业务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治理与服务、优抚双拥四大体系,加快社会管理、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民政能力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以民为本,保障基本。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我县的基本县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扩大救助保障范围、提高救助保障标准。

——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注重民政服务的公平性、均等化,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

——统筹城乡,强化基层。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加大民政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加快城乡一体化。

——改革创新,提高效率。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用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来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用多元化、产业化的途径来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用智能化、网络化的手段来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效率,用专业化、知识化的队伍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

(三)总体思路

坚持“稳全局、抓重点、补短板、创特色”。全县各项民政工作按省、市工作要求稳步推进,顺利完成省市各项指标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现状和民政工作实际,努力实现各项指标达到省市先进水平。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突出薄弱环节,加快提升民政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民政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因地制宜,努力实现在养老某些领域和民政工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形成我县2-3个有特色的亮点工作。

五、发展目标

2020年,力争我县民政事业在重点领域、特色领域、薄弱领域有所突破;在立足于县情的基础上,各项工作相互协调,事业、产业并重,促进我县民政事业协调发展(详见表2)。

——完善民政保障体系。夯实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坚持程序、科学设标、完善核对机制。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体化建设进程。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其中城市低保每年不低于6%增长,农村低保不低于10%增长,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60%标准制定和发放五保供养金,并确保逐年增长。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报告、核查、核对机制;加强县级救灾仓储设施和安置点、自救点的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激发市场活力,确保托底型养老、扩大普惠型养老、支持社会化养老,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907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0%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7%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 3%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50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不低于50%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健全和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孤儿情况排查,完善孤儿供养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证散居孤儿能够正常生活和就学。二是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深化“公民慈善”理念,加强慈善体系建设,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慈善活动,精心打造具有郎溪特色的文化慈善、品牌慈善、阳光慈善、专业慈善。

——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提高基层自治水平。把城乡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支撑平台,100%的城镇社区设立服务站,90%的农村建立社区服务站,100%的城市社区建成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居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作用。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构建军民融合的双拥优抚体系。全面落实“普惠”加“优待”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优抚对象关爱体系。以争创双拥模范县为总目标,积极创新双拥模式,广泛开展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为龙头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加大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军民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切实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实现参训退役士兵合格率达到100% 。建立完善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完善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

——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模式,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继续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依法开展收养登记服务。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形成以社工机构为载体、以专业社工为引领、以社工从业人员为骨干、志愿者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培育社会组织。“十三五”期间,建设1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重点培育与养老服务体系相关的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组织质量,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服务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发展福彩事业。切实把握当前国家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福彩发行市场化改革,突出福彩公益特性,践行福利彩票社会责任,集聚各方支持力量,优化市场环境;坚持改革发展,坚持稳基础、抓规范、保安全,确保我县福彩安全运行,稳步增长,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保持福彩销售以6%的增速增长。

2 郎溪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2015

 

2020

 

十三五年

增速(%

一、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元/年)

227

332

10

二、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元/年)

481

644

6

三、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元/年)

分散3360+集中4920

分散5400+集中7920

10

四、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55%

70%

5

五、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张)

32

50

9

六、其中面向社会开放的床位数(张)

430

2300

40

七、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一)城镇社区服务站覆盖率(%

75

100

6

 (二)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

20

90

35

八、全县社会组织数量(个)

155

210

6

九、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个)

5.3

6

2.5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数(个)

0

1

-

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数(个)

0

0

-

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覆盖率(%

0

40

-

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人)

20

300

72

十一、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总量(个)

0

5

-

十二、遗体火化率(%

90

100

2.13

十三、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率(乡镇以上)(%

50

100

15

十四、节地生态安葬率

 

 

 

十五、福利彩票销售量(万元)

4500

6022

6%


       (一)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着力健全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的务实有效、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体系。

——坚持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坚持动态管理,确保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体系,建立公安、住建、人社、银行、税务、工商等跨部门、多层次、信息资源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救助管理的科学性、精细化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系统。

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阶段性、临时性困难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重点解决低保家庭及其他低收入家庭医疗、教育、住房、应对突发事件等困难。实现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制度互为补充、有效衔接。

健全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开发区)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扩大救助范围,拓宽救助面,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到“十三五”末,全面建成制度健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体系

——全力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十三五”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民政自身实际,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孤儿等困难对象实施保障性扶贫,充分履行保障性扶贫的职责。着力形成精准扶贫与兜底保障相结合的脱贫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民政在精准扶贫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助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

——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制度统筹衔接,不断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孤老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扩大儿童福利保障内容。完善孤儿和残疾儿童分类津贴制度、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孤儿供养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加强以孤儿为主体的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解决孤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问题。完善针对重症困境儿童的特殊救助制度和基本设施建设。

——扩充城乡医疗救助内容。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预警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减灾救灾资源,提高减灾救灾应急保障能力。完善灾害救助综合协调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化“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高救灾应急社会动员能力。

(二)推进普惠型福利事业发展

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加快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福利服务向普惠型发展,努力建设服务对象公众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新型福利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适时提标扩面。二是创新养老服务工作思路。落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全面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社会福利发展新模式,形成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激发市场活力,确保托底型养老、扩大普惠型养老、支持社会化养老,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科学规划、资源整合、可持续发展、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要求,落实建设场地,加快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各乡镇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基础型、标准型、全托型进行分类建设。到2020年,城市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80%的农村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二是加快居家服务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资源,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基层组织功能,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切实保障农村居家养老老人的生活质量。探索“互联网+养老”模式,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整合政府、社会、市场三方资源,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三是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化运作,到2020年底,打造至少1个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社会组织),推动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供应商走进社区,为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助理服务、暂托服务(喘息服务)等支持性服务。

——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

一是完善社区养老公共服务设施。把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纳入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到达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在2020年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应结合美好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农村人口聚集地,中心村须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村级及较大自然村建设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二是优化社区养老服务环境,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切实提高各类服务设施的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公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搭建县、乡镇、社区、服务实体四级服务网络平台。鼓励和引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不断拓宽服务外延,加大对日间照料中心的政策和社会支持力度,加强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化运作的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市场服务主体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采取购买服务、服务外包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着力抓好养老机构建设

一是加强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切实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的转型和服务升级,一方面,通过公建(办)民营改革举措,积极探索混合式养老模式,提高现有乡镇敬老院的床位利用率和服务能力。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应逐步推行公建民营的管理运行模式,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导民营资本参与乡镇敬老院的运营管理。另一方面,积极推动“特殊”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将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与农村养护院项目相结合,建设区域性、护理型、托底保障型养老机构3-5家,保障城乡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体的护理需求。二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发展专业化、社区化、连锁化和有品牌意识的养老机构。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对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床位运营补助和承接政府转移补助。加大本级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支出比例。

——积极构建多元化养老模式

一是打造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一方面鼓励医院开设老年科室,另一方面医院可在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综合科室。鼓励和引导各级医疗机构与护理型养老机构合作,增加养老机构的护理床位数、优化专业人员配置,提高养老机构的护理水平。“十三五”期间,选择条件较好的医院,在“医保住院”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托护养老”,合力推进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积极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老年人签约率全覆盖,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积极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

二是探索“候鸟式”养老模式。利用我县地处皖、苏、浙三省交界处的区位优势及我县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活动,在我县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社会化养老机构,接待不同季节来我县休闲观光和短期养老的老人。促进养老服务与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区域和历史文化优势,结合姚村石佛山景区建设天子湖养老休闲度假中心、美好乡村等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休闲养老、旅游养老、文化养老等融合发展新模式,开发适老旅游和健康产品。在有条件的地区兴建一批集生活居住、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养老综合体。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老年大学(学校),丰富教学内容。鼓励创作老年题材的文艺作品,支持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新媒体积极开设专门栏目。鼓励依托院校、养老机构等开办老年大学,通过整合、新建、开放等措施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为老年人参加学习教育、心理辅导、文化娱乐创造条件,满足老年人继续教育的需求。开展各类面向老年人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大力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

一是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工作。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教育培训、交流、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二是鼓励养老服务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督评估、沟通协调、服务中介等作用。三是鼓励离退休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余热,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工作机制和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加大推广“银龄互助”行动。四是引导、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五是引导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积极培育发展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使公益慈善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六是提倡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小学生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七是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显著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八是加强养老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完善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养老机构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对养老机构和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情况的监管。

(三)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推进县、镇、村三级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实现居家养老、医疗救助等社区服务信息化;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开展“政社互动”试点;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需要。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扩大党内民主、基层民主,完善村、居直接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实现政府管理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新建居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委会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村(居)事务民主监督,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居)民依法自治制度。

——完善社区“两化两体系”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我县社区“两化两体系”(场所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组织管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我县社区整合工作,合理优化配置社区人力、物力、设施等资源,加强社区设置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置换和共建等方式,切实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城镇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力争打造一至两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标准化示范社区。

——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为全县社区服务提供长效、便捷、高效、科学的管理支持系统;以网上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和网下的社区服务内容相结合,构建网上网下立体的社区服务体系,真正达到联网连心、利民便事、服务民生的目标。加快培育能够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工作、提供公益性服务、调解民间纠纷、发展慈善事业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公益类、服务类、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为其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资助。力争到“十三五”末,每个社区均应有1个以上具有本社区特色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培育扶持,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

(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组织质量,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服务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推动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支持和奖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社会组织提供信贷支持,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孵化基地,逐步壮大社会组织规模。

——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成立全县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重点培育扶持群众需要、市场需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建立培育1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到2020年,全县社会组织数量达到255家,每万人拥有的社会组织数达到7.5家,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覆盖率达到3%

——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年检、评估等业务工作程序,为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引导发挥其在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社会组织党的工作机构,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明晰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职责权限。推动行业协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由业务主管向业务指导转变,逐步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社会组织诚信评估、失信惩罚等评估体系,有效管理和监督其活动,增强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能力。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出台社会工作优惠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和认证工作。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 300人;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到2020年,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应全部取得养老服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和志愿服务记录、回馈、保障、激励制度。

(五)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不断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贯彻《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服务并推进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顺应城镇化加快发展新形势,坚持高标准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思路,优化城乡区域设置和功能布局,拓展城区发展空间,有序推进村改居,培育一批特色小城镇,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积极申报千年古镇和千年古村落,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认定与保护。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提高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抓好以地名规范、数字地名、地名标志为内容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加强对乡镇基层地名标志的补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推进标准地名的规范使用。

——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一是规范公墓建设管理,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对公墓规划、审批、建设、经营的每个环节,严格把关,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到2020年,采取整合、新建、扩建等方式,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座公益性公墓,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贯彻执行宣城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对符合民政认定标准的人员,予以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免费提供骨灰盒。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推行葬式葬法改革,对自愿选择骨灰花葬、江(海)葬、骨灰可降解深埋等葬式给予奖励,将节地生态安葬均纳入奖补范围。提升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安葬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提供网上预约、服务热线、咨询窗口等便捷方式。加强安葬后续日常管理,推进墓穴循环使用。严防套棺土葬、套棺重葬现象的发生,到“十三五”末,遗体火化率达到100%二是提升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登记机关服务设施和登记员队伍建设,拓展婚姻登记公共服务,全面开展婚姻指导、心理指导等服务,全力推进婚姻、收养登记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依法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建立收养家庭评估机制,保护收养当事人合法权益。

(六)构建军民融合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目标,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努力开创双拥优抚安置新局面。

——继续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筹建县烈士陵园。

——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逐步形成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的安置机制,保证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选准用好培训机构,加强免费教育培训,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 100%获得参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积极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认真贯彻双拥工作法规政策,不断健全双拥工作体系、机制,大力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2017年圆满实现工作目标。

七、重点项目建设规划(详见表3)

(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提升全县机构养老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对城乡三无人员、孤老重点优抚对象实行政府供养,对低收入和失能老年人提供低偿的养护服务。加强和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实施意见和办法,加大城乡养老设施的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在县城建设一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的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数600张,总投资6000万元;新建9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计划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预计投资9000万元。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多样化的养老产业,打造养老产业链。拟在姚村石佛山景区建设天子湖养老休闲度假中心,计划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床位数1200张,预计总投资1.3亿元;在毕桥南漪湖规划建设养老康复中心,计划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床位数1500张,预计总投资1.5亿元。

(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资源,逐步改善村、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在毕桥、建平、开发区、新发、梅渚、飞鲤、涛城、凌笪、姚村和十字镇共10个乡镇新建10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计划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预计投资8000万元;继续加强全县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建80个村级公共服务平台,计划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预计投资8000万元,全面建成统一的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新建1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计划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000万元。

(三)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程

“十三五”期间,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建立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拟新建郎溪县救灾仓储设施项目,计划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800万元。

(四)县烈士陵园建设工程

加强我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在“十三五”期间,拟新建郎溪县革命烈士陵园,总占地面积80亩,预计投资3000万元。

(五)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十三五”期间,对现有的郎溪县殡仪馆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扩建灵堂、停车场,升级改造现有的火化炉,预计总投资280万元。新建1个郎溪县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计划占地面积133333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000万元;在毕桥镇、建平镇、开发区、新发镇等11个乡镇新建13个公益性公墓,计划建筑面积23.3平方米,预计总投资8750万元。


3 郎溪县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责任单位

所在地

类别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投资

“十三五”计划投资

投资模式

建设年限

“十三五”项目状态

1

县老年公寓扩建项目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

社会事业

33333.33平方米

0.6

0.6

社会投资

2018-2020

新建

2

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

社会事业

共建9个区域性服务中心,总床位900

0.9

0.9

政府投资

2017-2019

新建

3

郎溪县南漪湖养老康复中心

郎溪县民政局(民办公助)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毕桥镇

社会事业

占地面积1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床位数1500

1.5

1.5

社会投资

2018-2020

新建

4

郎溪县天子湖养老休闲度假中心

郎溪县民政局(民办公助)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姚村乡

社会事业

占地面积133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床位数1200

1.30

1.30

社会投资

2018-2020

新建

5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

社会事业

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0.1

0.1

政府投资

2016-2017

新建

6

农村村级公共服务平台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

社会事业

80个,建设面积16000平方米

0.8

0.8

政府投资

2016-2018

新建

7

大义社区服务中心项目

毕桥镇人民政府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毕桥镇大义社区服装工业园

社会事业

1000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7-2019

新建

8

建平镇文昌社区服务中心

建平镇人民政府

建平镇人民政府

郎溪县建平镇惟和小区

社会事业

1000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7-2019

新建

9

开发区钟新村服务中心

开发区管委会

开发区管委会

开发区钟新村村委会

社会事业

1000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7-2019

新建

10

新发镇新发村服务中心

新发镇人民政府

新发镇人民政府

新发镇新发村

社会事业

1000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7-2019

新建

11

梅渚镇梅渚居委会服务中心

梅渚镇人民政府

梅渚镇人民政府

梅渚居委会

社会事业

1000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7-2019

新建

12

飞鲤镇振兴村服务中心

飞鲤镇人民政府

飞鲤镇人民政府

飞鲤镇振兴村陈湾组

社会事业

1000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7-2019

新建

13

涛城镇社区服务中心

涛城镇人民政府

涛城镇人民政府

涛城镇

社会事业

1000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7-2019

新建

14

凌笪乡凌笪村服务中心

凌笪乡人民政府

凌笪乡人民政府

凌笪乡凌笪村

社会事业

1000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7-2019

新建

15

姚村乡姚村社区服务中心

姚村乡人民政府

姚村乡人民政府

姚村乡姚村社区

社会事业

1000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7-2019

新建

16

十字镇安民社区服务中心

十字镇人民政府

十字镇人民政府

十字镇安民社区

社会事业

1000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7-2019

新建

17

郎溪县救灾仓储设施(安置点、自救点)项目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

社会事业

占地3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6-2018

新建

18

县烈士陵园项目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

社会事业

占地53333.33平方米

0.3

0.3

政府投资

2016-2018

新建

19

郎溪县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

社会事业

占地133333.33平方米

0.2

0.2

政府投资

2016-2018

新建

20

郎溪县殡仪馆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民政局

郎溪县

社会事业

火化炉升级改造,灵堂、停车场扩建

0.028

0.028

政府投资

2016-2018

新建

21

毕桥公益性公墓

毕桥镇人民政府

毕桥镇人民政府

郎溪县毕桥镇大义社区

社会事业

66666.67平方米

0.1

0.1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22

建平镇盆形山公益性公墓

建平镇人民政府

建平镇人民政府

郎溪县建平镇盆形村林场

社会事业

 

0.065

0.065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23

开发区公益性公墓

开发区管委会

开发区管委会

开发区钟新村村委会

社会事业

扩建小园公墓,扩建面积66666.67平方米

0.02

0.02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24

官桥村公益性公墓

新发镇人民政府

新发镇人民政府

新发镇官桥村易家组

社会事业

20000平方米

0.03

0.03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25

大圻村公益性公墓

新发镇人民政府

新发镇人民政府

新发镇大圻村安元组

社会事业

53333.33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26

梅渚公益性公墓

梅渚镇人民政府

梅渚镇人民政府

梅渚镇

社会事业

200000平方米

0.2

0.2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27

长青公益性公墓

飞鲤镇人民政府

飞鲤镇人民政府

飞鲤镇齐村青草山组

社会事业

133333.33平方米

0.05

0.05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28

山河公益性公墓

飞鲤镇人民政府

飞鲤镇人民政府

飞鲤镇王村山窑组

社会事业

133333.33平方米

0.05

0.05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29

涛城公益性公墓

涛城镇人民政府

 

涛城镇

社会事业

133333.33平方米

0.08

0.08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30

凌笪乡公益性公墓

凌笪乡人民政府

 

凌笪乡岗南村

社会事业

33333.33平方米

0.05

0.05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31

姚村乡潘村公益性公墓

姚村乡人民政府

姚村乡人民政府

姚村乡潘村村公雾山

社会事业

33333.33平方米

0.05

0.05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32

姚村乡夏桥公益性公墓

姚村乡人民政府

姚村乡人民政府

姚村乡夏桥村团村纸厂洼

社会事业

33333.33平方米

0.05

0.05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33

十字镇公益性公墓

十字镇人民政府

 

十字镇十字村

社会事业

33333.33平方米

0.05

0.05

政府投资

2016-2020

新建


八、保障措施

为实现“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关键是抓住当前重要发展机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利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改革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深化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民政管理各项制度,提供制度保障。“十三五”期间,稳步推进和深化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改革,改进民政工作的理念、理顺纵向和横向职责和权限,进一步完善民政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完善各部门沟通和协调机制,逐步建立起纵横联动、配合密切、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全县民政事业的强大合力。

——建立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加强民政队伍效能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协调推动基层民政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注重培养和选拔年青干部,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干部业务培训,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

——健全以财政投入、项目支持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民政事业投入机制。“十三五”期间要不断完善财政预算和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进一步增加民政事业经费的支出比例。进一步确立“项目立县”意识,全力争取国家和上级的项目支持,为民政事业发展增强后劲。要努力创造投资环境,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大力招商引资,吸纳社会资金,投资民政项目和社会事业建设。

——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搭建民政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提供技术保障。“十三五”期间,大力提高民政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完善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系统、低收入家庭认证管理系统、优抚安置管理信息系统、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区划地名管理信息系统、殡葬公益信息网络系统、生活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