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郎溪县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郎溪县应急管理局 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郎溪县财政局 郎溪县商务局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
郎溪县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县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市应急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宣城市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应急救﹝2019﹞68号)精神,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专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丰富救灾物资储备,增强灾害救助快速反应能力,现就做好我县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原则
1、统筹规划,保障需求。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确保物资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到位,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2、社会参与,丰富储备。优化整合社会资源,降低储存成本,丰富救灾物资品种,合理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布局。
3、部门配合,各负其责。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分工承担相关工作责任,将救灾储备物资及时调拨 到位,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 安全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救灾物资协议储备范围及方式
(一)采用协议方式储备物资范围:主要是自然灾害发 生后需要快速供应且难以长期储存的生存或基本生活必需 品,包括矿泉水、肉食品、食盐、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少量 的成品粮、食用油等。
(二) 采用协议方式储备物资方式:实行社会化储备, 由责任单位与承储企业签订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合同,并 适时对协议储备合同进行修订完善。在发生自然灾害需应急 救灾物资供应时,实行先调拨后结算的办法,应急供应的代 储物资按市场价格结算,企业(商家)按照要求和灾情实际 送至指定地点,确保灾害应急期间,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 全面救助。
三、协议储备相关事项
(一)协议储备的物资
1、基本生活必需品。矿泉水、方便食品等保障基本生活的物资和牙刷牙膏、肥皂等日常必需的生活用品,由县应急局协议储备。
2、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由县卫生健康部门协议储备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
3、粮油供给。批量的成品粮和食用油由发改委协议储备,零星的成品粮和食用油由县应急部门协议储备。
(二)协议储备质量。加强对协议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 掌握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确保储备物资的质量安全和 生产供应。
(三)协议储备资金保障。根据灾害发生的规律和年度 灾害形势分析,组织开展协议储备工作,所需经费从同级政 策性物资储备资金、救灾款等相关经费中支出。
(四)协议储备管理。协议储备合同应载明储备的品种、 方式、地点、数量、质量等内容并明确承储企业供应责任人 和责任,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承储企业能按合同要求及时足 额供应代储物资。及时建立、更新应急物资协议储备数据库, 同步掌握本地统筹安排的其他重要物资情况,确保灾害发生 后12小时内救灾物资到达灾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联 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 制,指导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救灾应 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掌握本地应急物资协议情况,统筹安 排本地应急物资的调配使用。
(二)密切配合。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救灾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和救灾应急物资管理、调拨 与运输联动机制等,研究制定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规划, 共同做好协议储备工作。
(三)强化监督。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对协议储备工 作进行督查,适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
县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的 牵头协调,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协议储备工作进行 督促指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意见, 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协议储备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县协议储备救灾应急物资的价格 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 警,保持价格稳定。负责指导、协调协议储备中的粮油供应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中的肉类 (猪肉)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县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中的药 品种类和数量的确定,负责指导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的水质 监测。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协议储备救灾应急物资的质量 监督、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