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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16821626/201903-00005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进一步深化综合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3-01 发布日期: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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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进一步深化综合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3-01
发布日期: 2019-03-01
郎溪县进一步深化综合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01 14:55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进一步深化综合医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与健康暨深化医改工作大会精神,根据省、市等有关改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措施在我县落实到位,力争我县医改工作走在省、市前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进分级诊疗,着力解决群“看病难、治病贵、防病弱”等突出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快建设健康郎溪。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医改成果。

2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提高医疗卫生事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3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机制,协同推进、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4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对国家、省、市明确的改革任务,加大推进力度,提升改革成效;对指明方向、需要探索的改革要求,坚持先行先试,敢于突破,努力破解医改难题。

(三)总体目标

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增进群众健康福祉作为医改工作的第一目标,积极构建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在全面复制推广医改工作先进地区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成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康复回基层、预防在基层,2018年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率确保达85%以上,2019年以后确保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下的有力推进机制。

1落实医改工作组长负责制。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

2进一步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3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医院发展靠政府、运行靠自身”的原则,对县级公立医院采“定项+专项”的财政补偿办法,确保政府投入占比逐年增加。“定项”就是明确将政策性亏损、离退休人员经费、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专项”就是对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人才引进、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发生的支出,由财政部门按照服务成本核定给予专项补助。2018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镇、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偿还和化解机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卫计委,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单位,下同)

4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县人民医院新门诊住院部综合楼建设,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拟于9月动工建设,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总投资8800万元,中央预算内5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300万元。(责任单位:县重点工程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委)

5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降低检查费、化验费和器械、耗材费用,杜绝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使用耗材,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腾出的空间用来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县人社局)

6进一步完善药品带量采购机制。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继续实行全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逐步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第三方统一支付办法,优化医保资金结付流程,减少药品流通企业财务成本,保障药品供应及群众用药需求。加强药品耗材、检验试剂网采情况监管,严禁平台外采购。列出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清单并进行监控,加强抗菌药物等临床用药管理,促进药品合理规范使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委)

7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建立医疗卫生行业不良执业积分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加强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力度,完善药品重点监控预警管理机制,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在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模式,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年度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三)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为重点,加快实施分级诊疗。

8.巩固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深入推进实施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宣城和平医院与凌笪乡卫生院公私合营紧密型医共体合作深度,新增1个县人民医院与医共体成员单位建立紧密型医共体, 建立人、财、物合作管理运营模式,实行“财务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药品统一配送、绩效统一考核”的四统一原则,促进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形成突出亮点。整合县域医疗资源,打造“上联二甲、下联镇村”的县域医共体,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县级牵头医院下转病人数达到牵头医院住院总数的10%。(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9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设立健康守门人。推进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管理模式,在镇(社区)网格内逐步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家庭责任医师团队”,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总人口签约覆盖率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60%、贫困人口签约应签尽签覆盖率力争达到全覆盖的年度目标。通过免费签约、有偿签约、1+1+1结对帮扶签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模式。落实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财政资金相结合的签约服务政策保障支持。落实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收入分配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的政策。我县建成新发、姚村、十字三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10加强健康网络建设,实行健康干预。实行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人口信息等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把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成立健康管理中心,开展健康干预。二级以上医院全面落实“双处方”制度,向就诊患者开具用药处方和个性化健康处方,在医共体内形成预防、医疗、慢病管理、康复为一体的全过程、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链。(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医改办)

11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对中医药服务提高10%报销比例等差别化医保政策。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覆盖1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对应的10个门诊优势病种、10个住院优势病种。(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

12健全分级诊疗配套政策。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对于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在医保报销政策上给予倾斜。未经转诊直接到县外就诊的非急诊患者给予降低15%的报销比例。(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

13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县级医院要加强对外合作,加强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大病救治水平。2018年至2020年,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规划要达到  10个以上,县中医院、宣城和平医院不少于8个。(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

(四)开展综合绩效考核“双百”考评,实现公立医院控费提质增效。

14.开展“双百”考核,规范合理诊疗。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双百”季度、半年度、年度考评,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实现控费提质增效。实施县级质控中心交叉互查,对不合理诊疗的临床医师进行通报并给予相应处罚,对于违规新农合住院病历,实施按比例追缴新农合报销经费,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全覆盖,覆盖150个以上病种。(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

15.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执行率。其中:新农合达到150个病种50%执行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达到100个病种30%执行率。(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物价局、县卫计委)

(五)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

16统筹推进“三医”联动。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医保制度政策“六统一”,即“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组(DRGs)付费方式。实行县域医共体下的按人头付费的总额预算,新农合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按比例在医共体内部按6:3:1的比例分配。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下的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到150种以上,年底50%以上的住院患者实现按病种付费;建立对医院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控制的医保考核奖惩机制,对医药费用增长情况实施监测与管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引导医疗机构进行自我控费,尤其对用量大、价格高、费用增长快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提升基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六)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8.落实我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出台我县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县人民医院开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示范医院试点。逐步推进二级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促进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编办、县卫计委)

19.开展公立医院人文关怀行动。县人民医院开展县级人文关怀医院创建活动,建设医患共同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县民政局、县卫计委)

20.积极推动医院建设,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建立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激励机制,推动县级医院打造重点学科;开展县级第二周期临床重点学科评审;开展县级医院等级创建,推动县人民医院积极创建三级综合性医院。(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发改委)

21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明确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实行医管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逐项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

22实施公立医院及院长绩效考核。建立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社会满意度、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等核心指标。落实公立医院及院长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县级公立医院要开展内部绩效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3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健全质量监控考评体系,成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并发挥其作用。不断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二级以上医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数量逐年下降。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配备总会计师,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开展成本核算与控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计委、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改办)

(七)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24建立灵活用人机制。推动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立全县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联席会议制度。核定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落实养老保险、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等配套政策。探索建“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实行县管乡用的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25.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县管乡用”人才管理机制。按照社会化用人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建立灵活的用人制度。探索依托医共体建设和编制周转池制度,探索实行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县管、院聘、乡村用”机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计委)

26.实施村医培养计划。加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探索与皖南卫生学校建立合作机制,为我县乡村医疗不断培养人才,巩固我县农村医疗服务网的网底作用。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编办)

27.加强全科医生培养。落实全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做好55名全科、助理全科医生的进一步培养与管理使用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县编办)

28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可简化程序采用考察等方式予以招聘,着力解决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不足和引进人才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委、)

29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激励机制,以收定支,突出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社会满意度、医改指标落实等核心指标。医疗机构可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资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逐年上升,到2018年原则上不低于40%。实行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经考核后由县财政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委)

(八)深入实施健康脱贫工程,巩固健康脱贫成果。

30. 开展脱贫攻坚行动。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和“5090”工程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大病救治诊疗;扎实做好45组慢性病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水平;实施贫困患者送药上门政策;开展“光明扶贫”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卫计委)

(九)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31.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强化项目跟踪和资金配套,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县中医院积极开展中医特色科室,诊疗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新模式,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非药物疗法、适宜技术和养生保健技术。加速推动现有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投入使用,推进实施4个中医馆项目建设。通过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县域医共体”内提供中医药服务,县中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委)

(十)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32. 推进郎溪县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的意见》,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地域情况,把乡镇卫生院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县财政分类每年落实财政经费投入。对乡镇卫生院在人、财、物和岗位设置上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向一类、二类乡镇卫生院倾斜,集中资源提升基层能力,真正落实分级诊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计委)

(十一)探索建立“医防融合”试点工作,有效利用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资源。

33. 加强我县“医防融合”工作。为认真做好“医防融合”试点工作,确定县人民医院与新发镇中心卫生院先行开展“医防融合”试点。利用县人民医院医疗资源,为新发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医疗技术支持,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涵和质量。(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卫计委)

(十二)深化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34. 深化医保体制。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35.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36. 探索多种形式医疗保险。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业务,探索建立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新机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医改办)

(十三)探索药师下临床,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7. 探索开展临床药师参与慢性病管理。实施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模式,在我县二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临床药师参与慢性病管理工作,建立慢病服务药学门诊和社区慢病医疗服务团队,提高慢性病管理质量。(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县卫计委)

(十四)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重点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38. 用好世行医改促进项目贷款。加强世行项目指标监测,努力建成一批世行贷款医改示范项目。实施郎溪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郎溪县医学影像诊断学中心建设项目、新发镇中心卫生院病房楼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贷款协定、规划协定等要求,以及审定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县医改办)

(十五)推进互联网+智慧医疗。

39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数据采集,大力推行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促进医疗便利化。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实施互联网+智慧医疗项目,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建设上联二甲、下达镇村的县域影像、PACS云服务、心电、检验、病理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县级公立医院接入安徽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开展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移动支付模式试点,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十六)发展和规范社会办医。

40鼓励社会办医。引导错位发展,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加强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发改委)

41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打造健康郎溪。推动“乐宇康”护理院尽快投入运营。大力促进医疗服务和健康养老养生、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民族宗教局>、县教体局、县旅游局、县财政局)

四、时间节点

(一)制定方案阶段8月下旬前,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配套子方案,并召开全县深化医改工作大会部署推进深化医改工作。

(二)推进落实阶段9—10月,县域内各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单位积极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掀起“抓落实”的热潮,逐项落实各项医改政策措施。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上旬,县医改办组织对各相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对我县深化医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为迎接省、市考核做好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整体推进综合医改工作。各单位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作为一项重大责任工程、民生工程,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推动难点问题解决,抓好医改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县发改委、县编办、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明确部门责任。明确和落实编办、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职能分工,逐级分解任务,层层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增强政策协同性,避免政策文件空转,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医改办、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综合监管。整合监管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推进联合监管。重点加强对医药流通秩序、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农保基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医药卫生管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实行岗位资质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经营、依法执业、依法维权。推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委)

(四)强化调度督查实行医改任务台帐“清单”销号制度,推进综合医改“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督促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对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综合医改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县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对积极创新、医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县医改办)

(五)强化医改宣传。将医改政策解读和典型经验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协调相关媒体,尤其是省级以上媒体,大力宣传“亮点”改革措施,挖掘一线改革成效,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医改办、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