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孙建华
办公地址:姚村乡政府前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7:00
联系电话:0563-79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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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本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调会。
2、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层层签订镇村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状。
3、实施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负责镇农村道路交通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务制度,加强辖区各类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对辖区内多有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4、建立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机制。在每个行政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劝阻和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定期进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镇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定期对镇村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重大安全隐患点段进项排查和整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6、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采取形式多样的宣教形式,加大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夯实农村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坚实基础。
7、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完整乡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能刻苦专研交通管理业务知识,且有能力准确回答群众提出的交通安全问题。
2、建立完善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人、道路户籍化管理台账及相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台账,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定期更行。
3、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确保辖区内每一个行政村(社区)有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学校、幼儿园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与交管部门联系确保辖区内学校每一学期至少安排一次交通安全课。
4、加强与县交管大队车管所联系,定期开展“流动车管所”下乡服务,使辖区内的裙子了解并得到“流动车管所”方便快捷的办牌办证服务。
5、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时,及时向镇政府和交警等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道路交通实行管控。
6、协助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理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7、完成乡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的行业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具体负责辖区内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2、编制村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
3、负责村道养护工作安排,签订养护合同,指导村级养护工作,并对辖区内公路养护管理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在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检查与考核。
4、实行村道小修保养日常检查和养护承包人的监督考核制度,按规定对村道养护质量进行评定及上报。
5、负责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台账。
6、负责筹措村道养护管理资金,申领村道养护补助资金。上报村道小修保养完成工程量,及时掌握经费使用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学合理实用养护经费。
7、负责村道养护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对养护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