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办公室负责人:李洋 联系电话:0563-7021111
1.负责机关会务、文电、秘书、政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以及系统内电子政务的组织协调。
3.负责机关人事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4.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经济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
(二)社会事业股(综合规划股)
综合股负责人:胡骏海 联系电话:0563-7021197
1.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
2.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3.研究县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建议和对策措施;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预期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
4.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县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旅游、政法、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申报争取上级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5.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全县和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按规定负责联系开发区有关工作;落实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承担落实国家地区崛起政策的有关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经济发展股)
审批科科长:王伟 联系电话:0563-7020006
1.负责受理和办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解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行政许可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咨询等;主动协调委内各业务科室行政审批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集行政审批工作例会。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把好受理、初审、审核和审批关;加强与乡镇及县直各部门的业务联系与沟通,确保审批渠道畅通;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文件、资料的传递和归档管理工作;在发改委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委内和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制度,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3.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定全县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参与研究重点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申报和争取工业国债项目资金和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项目资金。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作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申报和争取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资金。
4.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协调与监督国家、省、市和县级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5.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6.实施对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管理,衔接平衡能源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计划,审核和上报能源建设重大项目;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计划,协调电网建设等重大问题。
7.会同有关部门修订《郎溪县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四)投融资股(以工代赈办公室)
投资科科长:窦思敏 联系电话:0563-7012100
1.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调控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全县重大建设项目。
2.负责研究和安排县财政建设性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和县级公益项目建设;负责研究和制定民间投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市化建设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承担“861”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综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全县重点项目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审核和申报项目建设投资概算调整、初步设计等,参与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
4.指导编制“以工代赈”计划,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5.统筹交通运输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投资的年度计划。
6.研究贯彻国家、省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