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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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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7399321/201811-00003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郎溪县安监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1-07 发布日期: 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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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安监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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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8-11-07
发布日期: 2018-11-07
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流程
发布时间:2018-11-07 00:00 来源:郎溪县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流程

 

据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展的需要,县安监局信公众平台已经搭建成,郎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规范该平信息发布,保证对外发布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依据局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如下信息发布流程

一、管理职责

各科室及部门供稿员:负责定期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产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进行拟稿、编辑、报送。

乡镇(开发区)安监站(分局)供稿员:负责定期将由安监站长、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后的供稿,报局办公室校对。

各科室及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供稿员提交的稿件进行修订、审核。

分管领导:对科室、部门负责人初审过的稿件行审核关。

办公室信息校对员:负责收集并校对经审核的稿件,保证对外发布信息的一致性;对正式发布的稿件作归档保存,稿件电子件及信息发布申请表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信息中心工作邮箱。

主要领导:校对员在每日下午三时前将收集校对后的稿件,送呈局机关主要领导批阅,所有稿件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才能对外发布

息中心微信公众号管理员:负责按时发布经审核校对批准过的稿件;对发布内容进行事后监控,收集整理微信用户提出的问题、建议并上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发布流程

序号

步骤说明

1

各科室、部门、乡镇(开发区)安监站(分局)供稿员要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事件或需要通过微信发布的资讯按照要求组织稿件,并提交给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审核。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认真对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稿件由供稿员转送局分管领导核把关。乡镇(开发区)安监站(分局)稿件由乡镇(开发区)分管领导把关。

3

各分管领导后的稿件,由供稿员送交给局办公室信息校对员进行统一校对,校对未通过的稿件要注明原因并发回供稿员进行修改。合格稿件由校对员在每日下午三时前送呈局机关主要领导批阅。

4

局机关主要领导批准通过的稿件,由局办公室信息校对员及时将稿件电子件及信息发布申请表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信息中心工作邮箱,并及时通知信息中心查收。

5

息中心微信公众号管理员,负责按时发布经审核校对批准过的稿件;对发布内容进行事后监控,收集整理微信用户提出的问题、建议并上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6

微信公众号社影响面广、公众关注度高,为了保证信息高度准确,信息发布的各个环节均须签字确认,息发布后若出现失误,实行责任倒查,个环节出错,由相关签字人负责

 

 

三、撰写要求

内容必须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县安监局整正面形象,符合《微信公众平台群发规则说明》要求。

标题:简明扼要,准确传达出消息主题内容。标题长度不得超出32个字,建议在标题前加上文章分类,如:【工作动态】、【政策读】、【通知公告】等。

发布日期:由于微信限制公众号每天只能群发1条消息,供稿员需填写文章的计划发布日期,若该文章需在多天重复发布的请用逗号分隔多个发布日期。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在每天15:00前收集各部门当天需发布的内容并汇总到1条消息统一发布。

文字:稿件内容真实准确,在保持言简意赅的同时注重提高文字的可读性。为保持微信发布内容字体一致,文字内容统一使用宋体四号。

图片:要求能准确反映主题,图片清晰,可以有简单的文字说明。图文消息必须提供一张尺寸为360像素 * 200像素的封面图。

四、报送要求

各科室及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开发区)安监站(分局)负责人须高度重视,将信息报送作为常规工作,组织人员按要求完成撰稿、审核、报送等工作。各科室及部门、各乡镇(开发区)安监站(分局)必须每周至少提交业务内容稿件和工资讯稿件各1篇。对于大型活动应进行活动预告、活动回顾等分段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