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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1796/201906-00071
组配分类: 其他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主城区既有建筑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郎政办秘〔2019〕2号
生成日期: 2019-06-06 发布日期: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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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51796/201906-00071
组配分类: 其他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主城区既有建筑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郎政办秘〔2019〕2号
生成日期: 2019-06-06
发布日期: 2019-06-06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主城区既有建筑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06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深入排查县主城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建立排查与整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将县城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范围

县主城区部分既有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具体为:

(一)政府投资的拆迁安置区;

(二)老旧小区和商业物管小区;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

(四)教育、卫生及文旅类公共建筑;

(五)商贸类公共场所;

(六)需要安全检查的其它非公有建筑和场所。

二、整治内容

(一)外墙面砖、保温层、干挂是否有空鼓和脱落隐;

(二)玻璃幕墙或玻璃屋顶是否存在隐患;

(三)消防设施设备等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总控是否正常运行;

(四)电梯是否正常维保;

(五)其他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

三、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委负责县既有建筑安全整治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的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县重点工程局牵头负责政府投资的拆迁安置区排查;

(三)建平镇牵头负责非物管小区的排查;

(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排查;

(五)县房管局牵头负责物管小区和问题楼盘的物管小区排查;

(六)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学校、体育等公共场所排查;

(七)县卫计委负责医院等公共场所排查;

(八)县文旅委负责宾馆等公共场所排查;

(九)县商务局负责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排查;

(十)非政府投资的相关产权单位牵头负责办公、营业用房等排查;

(十一)县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排查;

(十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安全的排查。

四、整治程序

(一)排查:各牵头责任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巡查相结合,摸排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核实:由住建部门牵头,抽调县域内消防、建筑、电梯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县主城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核实专班,对各汇总的排查问题进行逐一现场核实确认。

(三)上报:县主城区既有建筑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排查核实的项目进行梳理,拟定年度整治工作初步意见,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四)实施:整治方案确定后,政府财政保障的项目,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程序,由县重点工程局统一招标实施;物管小区,由县房管局按照相关程序动用物业维修基金负责实施;其他既有建筑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产权单位自行负责实施。

五、经费保障

    (一)政府安置区、政府投资的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非物管老旧小区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二)物业维修资金未征缴的问题楼盘小区由县财政先行垫付,待物业维修资金征缴后,予以偿还;

(三)物管小区,由物业维修资金予以保障;

(四)其他公共建筑由产权单位自行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改造整治任务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住建委、建平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主城区既有建筑安全整治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委,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县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二)严格程序管理,保障工程实施安全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确保建设规范有序。在改造整治过程中,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实施改造,确保施工安全。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整治项目的跟踪审计,审计决算作为项目结算的依据。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大力宣传既有建筑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调动城区居民参与、支持整治工作。县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郎溪县主城区既有建筑安全整治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