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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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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786515750P/202401-00035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县城管执法局二级机构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08 发布日期: 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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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县城管执法局二级机构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08
发布日期: 2024-01-01
县城管执法局二级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01 00:00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城管执法局下设3个二级机构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李俊   联系方式:7031509

 办公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北大街108号(原党校)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

    1.行使城市规划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在城市规划区行使公共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侵占道路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环境卫生管理所

 所长:刘瑞   联系方式:7014208

办公地址:郎溪县建平镇胥河路支路三交叉处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及巷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3.负责城区各经营门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管理;

    4.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违规的监督查处;

    5.负责城区环卫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监管工作;

    6.负责城区生活垃圾规费征收工作;

    7.负责城区公厕管理和道路洒水工作;

    8.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主任:何超    联系方式:12319

办公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写字楼 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负责研定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制定与数字城管相配套的监督与评分办法。

2.负责城管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受理县各类城市管理方面的信息,并负责审核立案、协调调度、派遣督办。

4.负责对城市管理信息员队伍实施业务管理。

5.对县级部门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核查、考核评比等。

6.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城管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