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86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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