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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95382012/201906-00006
组配分类: 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食品类】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端午食品安全检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06 发布日期: 2019-06-06
索引号:
095382012/201906-00006
组配分类: 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食品类】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端午食品安全检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06
发布日期: 2019-06-06
【食品类】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端午食品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9-06-06 00:00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端午临近,县市场监管局针对端午节日食品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经营户225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抽检粽子等节日食品12批次,扣押问题食品25盒,立案调查1起,节日食品市场整体安全有序。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查是否有超过保质期、质量不合格的粽子、绿豆糕、乳制品、酒类、粮、油、肉、禽蛋进入市场,二查是否建立食品购进销售记录,三查是否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四查是否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用粽子时,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食用前应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以上,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要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