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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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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2000/201804-00019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郎溪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审计局网络问政平台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4-17 发布日期: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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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审计局网络问政平台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4-17
发布日期: 2018-04-17
审计局网络问政平台办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7 00:00 来源:郎溪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审计局网络问政平台办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负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科室(局)及其工作人员。

第五条  考核的标准:工作机制完善、责任明确;公开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实用有效;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措施有力、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第六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事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政务公开相关目录的公开度,公开内容是否及时更新。

(二)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新闻发布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公开程序。各项公开事项是否按程序执行,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

(四)保密情况。是否存在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问题。

(五)服务情况。是否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办事效率如何,是否发生群众不满意或群众投诉情况。

(六)安全情况。是否存在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事故情况。

(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第七条  考核基本程序:被考核科室(局)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集中核实和评定,确定等次后,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通报;对不合格科室(局)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上报领导小组验收结果。
  第八条  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抽查、年终考核。
  第九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效能考核、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考核之中。
  第十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