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鑫鼎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
检查发现 |
郎溪县建平大道红绿灯处 |
2019-04-17 10:32:00 |
黄苏DBZ1** |
2019年04月17日 10时32分,郎溪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王牧文、王齐,执法证号:34183963、34180348,在郎溪县建平大道红绿灯处发现溧阳市鑫鼎运输有限公司苏DBZ195驾驶员白保雷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处1万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王牧文,王齐 |
34183963,34180348 |
调查结论:经查,溧阳市鑫鼎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立案依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 |
2019-04-23 |
2019-04-23 |
同意办案机构意见。 |
2019-04-23 |
同意处理意见。 |
2019-04-23 |
处1万罚款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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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 |
检查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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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皖PR13** |
2019年04月10日15时,郎溪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发现皖PR1352驾驶员王亮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
处5000元罚款 |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王牧文,王齐 |
34183963,34180348 |
调查结论:经查,王亮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立案依据:其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许可、车辆运营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制度
处罚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 |
2019-04-10 |
2019-04-10 |
同意办案机构意见。 |
2019-04-10 |
同意处理意见。 |
2019-04-15 |
处5000元罚款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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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誓节镇林木建材经营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案 |
检查发现 |
203省道十字路段500米处 |
2019-04-04 10: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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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4日 10时31分,郎溪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王齐、王牧文,执法证号:34180348、34183963,在203省道十字路段500米处发现皖P2A740驾驶员唐保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处1000元罚款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
王牧文,王齐 |
34183963,34180348 |
调查结论:经查,广德县誓节镇林木建材经营部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立案依据:其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国家鼓励实行封闭式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
处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019-04-04 |
2019-04-04 |
同意办案机构意见。 |
2019-04-04 |
同意处理意见。 |
2019-04-04 |
处1000元罚款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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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案 |
检查发现 |
203省道十字路段500米处 |
2019-04-04 10:37:00 |
黄皖P2B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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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齐,王牧文 |
34180348,34183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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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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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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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平发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案 |
检查发现 |
郎溪县城区建平大道维和小区处 |
2019-04-01 11:50:00 |
黄皖P177**皖PC776挂 |
2019年04月01日 23时50分,郎溪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王齐、王牧文,执法证号:34180348、34183963,在郎溪县城区建平大道维和小区处发现皖P17709驾驶员季益成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处1万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王齐,王牧文 |
34180348,34183963 |
调查结论:经查,郎溪平发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立案依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 |
2019-04-04 |
2019-04-04 |
同意办案机构意见。 |
2019-04-04 |
同意处理意见。 |
2019-04-04 |
处1万罚款 |
10000 |
2019-04-08 |
无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