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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1911-00040
组配分类: 学前教育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进一步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郎教体〔2019〕81号
生成日期: 2019-11-26 发布日期: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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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学前教育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进一步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郎教体〔2019〕81号
生成日期: 2019-11-26
发布日期: 2019-11-26
关于印发《郎溪县进一步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15:12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郎溪县进一步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郎溪县进一步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125

   

 

郎溪县进一步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自实施书法教育进课堂工作以来,我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全面得以推行,书法教育整体水平逐年提升,并涌现了一批书法教育特色学校。但此项工作,各校开展的不平衡,与教育部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书法教育进课堂既有的工作部署和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为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书法教育水平,现制定我县进一步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推进与示范引领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开展中小学书法教育,逐步解决书法教育实践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进程。使我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中小学生书写水平和书法技能明显提高。

二、实施办法

1、按要求设置课程、开足课时,建立活动常规,做到“三个一”。中小学校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学。小学低年级学习用铅笔写正楷字,中高年级开始学习使用钢笔,力求整齐、美观,并逐步提高速度,小学3-6年级每周1-2课时毛笔字教学;初中阶段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高中阶段要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毛笔字教学有关的选修课程。毛笔字教学课时在写字课或活动课中安排,列入学校课程总表和班级分课表,确保开足课时,使每一名应接受书法教育的中小学生均公平受教育。各校周一至周五每天安排学生一次不少于20分钟的书法练习,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毛笔书写讲座,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内书法比赛。同时,还要通过课后服务(兴趣小组、书法社团)等方式,多途径开展书法教育指导和训练。

2、加强书法教师配备,提升专业素养能力。一是落实教师。各校要落实安排专、兼职书法教师,并确定一名教师牵头开展书法课的教学教研,要保证毛笔书法教学在专用教室内每班每周不少于1节课。目前缺乏书法教师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程序聘请各级书法家协会会员或具有一定书法造诣的退休教师兼任学校书法教师。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将书法教师的专业培训纳入全县师训范围。对全县书法学科教师进行深入细致调查,摸清底数,并根据一线书法教师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培训和师德教育,初步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一专多能、专兼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三是开展交流轮岗。为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县域内书法师资力量,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平行学区内学校间书法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城区龙头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影响、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城区骨干书法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帮教走教。

3、开展书法课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学研究,注重成果运用深入贯彻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开齐、开足、开好书法课。县教研室按要求配备具备书法专业技能和较高书法工作者资质的书法教研员,切实发挥教研部门对基层学校书法教学教研的指导,引导学校在注重传统碑帖临习的基础上,开展书法创作。通过专项教研的基本作用,规范书法课堂教学,努力提高课堂实效。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组建书法课教研组。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倡导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方法。合理安排书法教学、练习时间,重视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和态度,注重培养学生的书法基本功,遵循书法学习循序渐进的规律。强化书写实践,重视课内外结合。强化书法教育成果运用,在不举行专门的书法考试和不开展书法等级考试的前提下,将学生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主办的书法教育成果展奖项,作为其指导教师教学成果予以采用。

 4、举办书法教育活动,营造氛围。每年度举办一次全县中小学生书法现场比赛;开展一次书法教育成果展;建立书法教育专家指导组,适时开展书法课教学视导及中小学生书法能力抽测,有计划地组织书法家进学校,方便师生现场观摩,增进广大师生热爱书法的浓厚兴趣,营造学校积极开展书法教育的氛围。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把书法教育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校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书法教育档案资料,健全工作制度。

2、保障经费投入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专项经费,争取财政投入。结合学校新、改、扩建及书法教育工作基础,重点支持部分学校建设书法教育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全县性书法教育成果展等活动。各校要合理安排书法教育必要经费,保障学校书法教育正常开展。

3、开展督导评估。将书法教育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工作总体安排,坚持定期督查和日常随机督查相结合 ,督促学校按要求上好每一节书法课,促进我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持续扎实开展。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