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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512/201707-00001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全面开展现有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7-13 发布日期: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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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512/201707-00001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全面开展现有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7-13
发布日期: 2017-07-13
关于印发《郎溪县全面开展现有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3 14:41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郎溪县全面开展现有低保家庭

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县经济开发区民政办、十字茶场社区办:

现将《郎溪县全面开展现有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11日

 

 

抄送:市民政局

郎溪县全面开展现有低保家庭经济状况

核对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及时准确地在全县开展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落实,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现有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17〕352号)、《宣城市全面开展现有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方案》(宣民社救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正在获得城乡低保、新申请低保家庭的收入、财产和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进行一次集中核对。重点核对财政供养人员、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以及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交叉重复享受等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低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

二、核对方式

一是通过核对系统平台进行精准核对。各乡镇民政所(办)要通过录入上报宣城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将各乡镇民政所正在获得城乡低保、新申请低保对象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数据信息提交至县民政局,由县一级统一委托上报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核对,实行自动查询和实时比对。

二是认真做好手工核对。对尚不具备在线实时比对条件的部门(机构),各乡镇民政所(办)要将正在获得城乡低保、新申请低保对象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数据信息提交至相关部门(机构),请相关部门(机构)在约定时间内反馈比对结果。

三是针对性地进行实地复查。对通过核对发现有疑点的家庭,各乡镇民政所(办)工作人员要入户实地调查,甄别情况、确认结果。

三、实施步骤

(一)信息化核对、手工核对阶段(7月12日-7月31日)。各乡镇民政所(办)根据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统一调度,通过宣城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集中核对,确保核对平台正常运行。必要时做好与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做好手工核对,在7月底前全面反馈比对结果。

(二)全面复查整治阶段(8月1日-8月15日)。各乡镇民政所(办)按照政策要求,对核查比对出来的有疑点家庭,按程序深入细致地入户复查。对可继续获得低保的家庭要完善其低保信息系统数据,对不符合条件和政策要求的低保家庭,要坚决清退。

(三)总结成效阶段(8月16日-8月17日)。各乡镇民政所(办)要认真总结集中核对工作情况,对核对出来的问题要查找原因、研究措施、抓好整改。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所(办)要高度重视此次低保集中核对工作,做好人员安排,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细致核实比对。低保对象家庭状况千差万别,要做到精准识别,既要利用好系统平台的作用,又不能完全依赖信息核对。各乡镇民政所(办)要根据核对反馈数据,特别是针对疑似有问题的信息记录,通过入户走访调查、索取证明等方式逐一核实情况,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要按现行政策进行处理,不搞“一刀切”。确保核对工作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