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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657F/201804-00004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郎溪县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4-13 发布日期: 2018-04-13
郎溪县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3 17:11 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有
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外界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接受
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构建良好的统计宣传氛围,制
定郎溪县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工作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统计工作大局。
  2.对外发布新闻需有新闻价值,体现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公开性和时效性。
  3.新闻发布的内容要准确、及时、公正、严肃。
  二、新闻发言人
  廖应斌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各股室(中心、队)负责人为新闻助理。
  三、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为统计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县统计局授权,负责主持或参加县统计局有关新闻发布会。
  2.负责组织管理县统计局的新闻发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新闻发言人应在事后2小时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人员对如何进行新闻宣传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报县统计局党组审批。
  3.受理媒体记者采访申请,接待、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并为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服务。
  4. 执行上级机关指定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5.执行与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新闻发布的内容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常规统计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要求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内容;
  2.社会热点:对新闻媒体及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统计方面的事实确认、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信息;
  3.突发事件:全县范围内发生重大统计数据信息失准、数据泄露等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4.对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事项的及时回应;
  5.其它需要发布的事项。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新闻稿的起草和审定:新闻发言稿一般由涉及相关业务的股室负责人拟定初稿,送新闻发言人初审后报局党组审定。
  2.归档:使用后的新闻发言稿,由局办公室立卷保管。
  六、其他
  1.新闻发布所需经费,从单位业务经费中列支。
  2.本制度由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