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郎政办〔2010〕50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负责优抚安置工作。
2、负责社会救助。
3、负责社会福利。
4、负责社会事务。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行政编制15名,目前在职1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8人。设有办公室、优抚股、福利股、城乡低保办、救灾办、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处七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下属4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中社会福利中心编制4人,在职4人;殡葬管理所编制5人,在职5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编制4人,在职4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编制3人,在职2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2、实行低保脱贫工程。
3、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提质提效工程。
4、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5、高度重视社区养老工作。
6、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7、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8、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9、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10、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11、进一步加强区划地名工作。
1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3、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14、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第二部分 郎溪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875.9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312.2万元,降低26.3%,降低主要原因为2017年五保供养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6万元,占89.8%;医疗卫生支出57.9万元,占6.6%;住房保障支出31.4万元,占3.6%。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312.2万元,降低26.3%,降低主要原因为2017年五保供养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住房公积金住房比例降低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786.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降低306.5万元,降低28%,降低原因主要是2017年五保供养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7.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88万元,增加9.2%,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增加了一个二级机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增多。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1.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降低10.61万元,降低25.3%,降低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征缴比例降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5.8万元,比2016年增加42.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增加了一个二级机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增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物业管理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49.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用车2辆。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