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财政资金> 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预算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390W/201702-00003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发改委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03 发布日期: 2017-02-03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390W/201702-00003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发改委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03
发布日期: 2017-02-03
发改委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3 10:48 来源: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中央直属水库库区规划、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10名,目前在职23人。退休人员9人。设有办公室、社会事业科、行政审批科、投融资科、三峡(库区移民)办、铁路工作(重点项目)办、节能监察信息中心、城乡一体化办八个内设机构。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落实五大任务,全面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落实项目推进。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大力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区建设。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等。

发改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233.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33.4万元;支出预算233.4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233.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万元。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233.4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8万元、占7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20.3万元,占8.7%。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175.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2.3 %,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7.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万元,增加4.2%,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0.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9万元,增加3.1 %,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单位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

本单位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