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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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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390W/201702-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09 发布日期: 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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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390W/201702-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09
发布日期: 2017-02-09
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9 10:29 来源: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县委、政府领导下, 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管理、指导、服务粮食企业和粮食市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行政编制12名,目前在职1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2人。设有办公室、综合股、财审股、执法大队四个内设机构。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抓好粮食收购,确保总量平衡。全年收购粮食2万吨。

2、抓好粮食轮换。适时开展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按政府轮换计划按时完成省级储备粮和县级储备粮轮换任务。

3、抓好市场监管,保障消费安全。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和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放心粮油保供能力,确保市民粮油消费安全;适时启动各粮油应急保供网店开业。

4、抓好资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部分粮库功能配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系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5、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廉政责任。加强党的思想工作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打造廉洁高效的粮食职工队伍。

第二部分 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 366 万元,比2016年增加49万元,增幅为15%。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66 万元和其他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粮油事务 3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2 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66 万元,其中:粮油事务支出 302 万元,占 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万元,占0%;医疗卫生支出42 万元,占 11 %;住房保障支出22 万元,占 6%。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66 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一)“粮油事务”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 302 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44 万元,增长17 %,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0 万元,增加 0%,原因未发生。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4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25 万元,增加147 %,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2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降低 22万元,降低52 %,降低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公积金调整比率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6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5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 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法用车0 辆、特种用车0 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等资产情况。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