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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437/201701-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郎溪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1-30 发布日期: 2017-01-30
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437/201701-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郎溪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1-30
发布日期: 2017-01-30
郎溪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1-30 09:39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负责全县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年检注册、注销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法律工作者业务活动。

(四)管理全县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乡(镇)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考核和年检注册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七)统一管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法律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

(八)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经费管理。

(九)负责全县司法律师、公证员的考评和职称申报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行政编制59名,事业编制4名,目前在职63人。退休人员7人。设有驻乡镇(开发区)10个派出机构及办公室、政工科、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8个内设机构。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二是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重要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有效落实安置帮教措施,监管教育进一步提升。

四是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水平,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制定出台《“七五”普法规划》,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坚持巩固提升、拓展创新,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制,全面推进社会媒体公益普法工作,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和载体,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法治郎溪建设上新台阶。

2、进一步加强县、乡、村司法行政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全面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化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民事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专业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3、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和联动监管,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

4、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优化案件结构,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健全法律援助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扩大低收入人群受援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

5、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律师执业监管,提升律师执业水平,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公证案件办理质量。

第二部分  郎溪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743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3万元和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560.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78.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长所至。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60.3 万元,占 75.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万元,占 0 %;医疗卫生支出117.7  万元,占15.9 %;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占 8.7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560.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3.6万元,增长17.5%,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降低)0万元,增加(降低)0 %,增加(降低)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17.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7万元,增加15%,增加(降低)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6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降低20.9万元,降低24.3%,增降低原因主要是公积金缴纳标准降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物业管理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 辆、特种用车6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等资产情况。

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